如果想要获得国家赔偿,就需要经过受理和审理程序,首先需要提交国家赔偿申请书,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申请书内容
赔偿请求人提出赔偿请求时,应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
1、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
2、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3、申请的年、月、日。
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
二、申请书范文
赔偿请求人:×××, , ,族,现住×××,电话:×××。
赔偿义务机关:×××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请求事项:
事实根据和理由
此致×××
赔偿请求人:×××
年×月×日
所谓“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是指请求赔偿的方式和金钱赔偿还是恢复原状。
如果要求金钱赔偿,应写明具体的赔偿数额;如果要求恢复原状,应写明恢复原状的内容和程度。此外,如果造成名誉权的损害,还可以要求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事实根据主要是指有关损害事实客观存在的根据,包括所证明损害的程度和范围的根据,有关损害事实系致害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权行为造成的根据,等等。这里的理由主要是请求赔偿机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各种法律上和事实上的理由。
对于那些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又难以找到代书人拟写申请书的,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的接待人员记录其口头申请的内容。赔偿义务机关在作笔录时,应当准确反映申请人的意见和要求,主动问清有关事实和理由,笔录内容应当向申请人宣读,如有错误,申请人有权要求修改,如有不足可以补充。然后由申请人签字。
最后申请书应载明申请的年、月、日。申请书的时间应当是提出申请的时间,而不是拟写时的时间,以便计算法定期间的起算日。
上文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了国家赔偿申请书的相关内容,相信对您有所帮助。如果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依法执行公务的过程中,给您的人身或财产造成了损害的话,则需要依法做出相应的赔偿,如果您有相关问题,欢迎来到找法网咨询,我们有最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