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者状告高速公路公司获赔偿

更新时间:2019-06-04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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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驾驶人孙某(乘客张某、李某)驾车因避让高速公路上的遗留车胎受伤,将管理公司高上法庭。

  因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突遇轮胎,因避让不及,车辆撞上防护栏。日前,驾驶人孙某及乘客张某、李某将京城高速公路的管理者北京某公司诉至法院,经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调解,该公司同意赔偿孙某等三人医药费等各项费用共计35980元。

  2009 年12月6日19时左右,孙某驾驶一辆小客车由辽宁省锦州市向北京密云方向行驶,在行至京承告诉公路河南寨路段时,发现高速路中央遗留汽车轮胎一个,因避让不及车辆撞上护栏。驾驶人孙某因此受伤,右尺骨、桡骨骨折,左肋骨骨折,住院治疗34天;乘客张某、李某也有不同程度损伤。孙某等三人认为,高速公路的管理者应当履行保障道路畅通的责任,而车祸的缘由恰是由于高速公路的管理者失职,没有及时清理路上的障碍物造成的,遂将高速公路的管理者北京某公司诉至法院,索要赔偿。

  庭审中,北京某公司辩称,孙某等三人在高速公路北京段发生交通事故属实,但车祸原因是否与路上的轮胎有关则无法考证,仅同意对孙某等三人进行适当赔偿。

  基于双方的调解意向,法庭对双方进行了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北京某公司赔偿孙某等三人医药费等各项费用共计359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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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可以状告总公司吗
和分公司发生纠纷不一定可以告总公司,需要看情况。 1、如果分支机构依法设立并取得营业执照,可以单独作为当事人,也可以与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共同作为诉讼当事人; 2、分支机构未依法设立或者未取得营业执照的,以其总公司为诉讼当事人。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商业银行的分行、险公司的分行,只能以分行为诉讼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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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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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钟前
不太明确你具体想咨询啥法律问题哈。你得详细说说遇到的事儿,比如是合同纠纷、侵权问题,还是其他方面的。
龚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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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钟前
您好,可以协助您维权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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