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伤人 设置者须赔偿

更新时间:2019-06-04 13:50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济南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将于2011年3月1日起正式实行。

  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济南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户外广告设置者未按照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技术规范等规定设置、维护户外广告设施,致使发生户外广告设施倒塌、坠落、漏电等现象,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记者从济南市城市管理局获悉,根据条例,户外广告设置者应当按照行政许可的内容、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和国家、省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并定期对设施进行安全检查。遇有大风、暴雨预警预报和其他恶劣天气时,户外广告设置者应当及时对其户外广告设施采取加固、断电等安全防范措施;发现漏电等安全隐患时,设置者应当立即予以修复或拆除。

  济南市规定,违反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的;户外广告设施存在安全隐患,设置者未在限期内采取措施排除安全隐患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违法责任人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组织拆除,拆除所需的费用由违法责任人承担,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近日,经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济南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将于2011年3月1日起正式实行。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律师解答动态
你好,这边是看具体的案情情况的呢
遇到别人欠你钱的情况,首先要保留好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证明借贷关系和金额的证据。可以先尝试和
你好,这边是看具体的案情情况的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2分钟前
别人用你名字绰号当快手昵称,若该绰号有特定指向且对方未经你许可使用,可能侵犯你姓名权。你可先联系对方
您好,请描述要咨询的问题,方便解答。
你好,这是涉及多少金额呢
查明办不下来得原因对症下药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