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他爸要医院精神赔偿10万元未果
更新时间:2019-06-04 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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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位准妈妈到闸北区的一家医院生孩子,不料生下的胎儿却出现了严重的创伤。在弄清楚事情的真相后,孩子他爸要求医院除正常的医疗事故赔偿之外,再多赔1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
一位准妈妈到闸北区的一家医院生孩子,不料生下的胎儿却出现了严重的创伤。在弄清楚事情的真相后,孩子他爸要求医院除正常的医疗事故赔偿之外,再多赔10 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但他没能完全如愿。
准妈妈来自安徽,今年1月4日高高兴兴地入院待产。三天后,她被送入产房,可在接下来的分娩过程中,却出现了胎儿前肩娩出困难的情况。这时候,等在一旁的助产医生出手了,不过这次医生的手脚重了点、手势差了点,结果胎儿刚出世就被发现左侧上肢出现创伤。
产后半年,华山医院给胎儿的诊断证实,婴儿的伤情属于分娩性臂丛神经损伤。对此,闸北区的这家医院也承认了医疗事故的存在,但孩子他爸觉得,医院除了应当承担必要的医疗事故赔偿之外,还应当给付高额的精神赔偿。结果医院不同意,双方闹上了法院。
开庭期间,医院和孩子家长唯一能达成一致的,就是按照三级丙等医疗事故的标准,赔偿12.7万余元的费用。但是孩子的父亲坚持要精神赔偿10万元,远超医院的预期,结果调解不成,只能等着法院判决。近日,闸北法院的判决结果有了,法官给这次医疗事故中精神损害赔偿的酌定数额为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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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亵儿童附带民事赔偿?是否有精神赔偿!精神赔偿金。
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离婚精神赔偿、离婚精神赔偿标准的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配偶一方违法侵害配偶他方的合法权益,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离婚损害赔偿标准首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法官酌定。
根据离婚的实际情况,离婚在一些特定的情况是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的。只有在婚姻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时候,受害方才能够请求精神损失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