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既防纠纷也助养老
更新时间:2015-03-25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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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公证遗嘱是继承法规定的五种遗嘱形式之一,且效力优先于其他形式的遗嘱,遗嘱公证也是公证行业的主要传统业务。报告显示,遗嘱公证各省(区、市)均有所涉及,但地区发展不平衡。1991年至2013年全国公证机...
公证遗嘱是继承法规定的五种遗嘱形式之一,且效力优先于其他形式的遗嘱,遗嘱公证也是公证行业的主要传统业务。
报告显示,遗嘱公证各省(区、市)均有所涉及,但地区发展不平衡。1991年至2013年全国公证机构共办理国内遗嘱公证1370327件。受到人口和经济发展等因素影响,各地办理情况有较大区别。广东、辽宁、江苏、四川、浙江、上海、河北、北京、山东、黑龙江10省市办理数量相对较多,占全国总量的64.60%。
根据报告披露,调查样本中遗嘱人立遗嘱时的年龄段分布老龄化特征明显,遗嘱人为60周岁以上的占比近9成。同时,房产是遗嘱主要处分财产,留给子女或孙子女占多数。而通过对不同年度性别构成数据进行分析可以看出,遗嘱人对受益人所持的“重男轻女”的观念并没有很大的改观。
除了预防子女间纠纷外,遗嘱人也将受益人对自己晚年的照顾作为设立遗嘱的重要目的之一,体现了遗嘱人对于晚年生活的重视,养老目的成为继预防纠纷之后立遗嘱的第二大原因。
此外,目前,我国公证机构实际上在对于公证遗嘱的档案保管中行使了遗嘱保管职能,且大部分公证机构并未另行收取遗嘱保管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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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遗嘱公证纠纷
你好!你们都签字的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对房屋出资、产权等有约定,应该按照约定来处理。
遗产继承公证和遗嘱公证
遗产继承公证是公证处对遗产的继承人范围,继承人之间对遗产的分割结果做出的公正,是被继承人死亡以后进行的。遗嘱公证是公证处对立遗嘱人的遗嘱这一行为进行的公证,是被继承人死亡前进行的。遗产继承公证在银行、房管部门、车管部门可以直接办理过户登记及提款手续。而遗嘱公证仅仅是公证立遗嘱的行为当时是合法有效的,并不能妨碍被继承人对房屋和存款在生前做出有效的处理(如转让等)。因此遗嘱公证没有直接执行的效力,仅仅是一个遗嘱是否成立的证据。所以遗嘱公证不能办理提款过户等手续,仍然需要继承公证或者继承诉讼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