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公证需要多久?
更新时间:2019-04-28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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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根据《公证程序规则》,公证处在办理各类公证事务时,应从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结。重大复杂的、当事人举证不足的、或者需委托调查的公证事项,经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批准
根据《公证程序规则》,公证处在办理各类公证事务时,应从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结。重大复杂的、当事人举证不足的、或者需委托调查的公证事项,经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延期的原因应告知当事人。
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证处无法工作期间,不计入上述工作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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