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京工作,人与档案分离,如何申办在京工作经历证明?
更新时间:2019-04-28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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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申请办理上述公证,申请人应向公证处提供:①公安机关出具的在京居住的暂住证。②单位人事部门向公证处出具在京工作经历证明信,说明申请人受聘于该单位工作的具体情况
申请办理上述公证,申请人应向公证处提供:
①公安机关出具的在京居住的暂住证。
②单位人事部门向公证处出具在京工作经历证明信,说明申请人受聘于该单位工作的具体情况,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鉴。如果单位无人事部门亦须在证明信中加以说明。该证明信公证处存卷。
③单位再为申请人出具一份在京工作的经历证明。说明申请人于某段时间在该单位从事何种工作,并在该证明左下角加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加盖单位行政印鉴。公证机关对该证明予以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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