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人士如何办理房地产买卖公证手续(上海)
更新时间:2019-04-28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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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自2001年下半年内外销住宅并轨后,港澳台人士购买内销商品住宅与当地居民享有同等待遇。作为购房主体的港澳台人士签订购房合同的行为仍属于与房地产所有权转移有关的涉港
自2001年下半年内外销住宅并轨后,港澳台人士购买内销商品住宅与当地居民享有同等待遇。作为购房主体的港澳台人士签订购房合同的行为仍属于与房地产所有权转移有关的涉港澳台行为,应当办理公证手续。
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办理房地产公证应向房地产所在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届时申请人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如护照、台胞证等)、填写公证申请表,并在公证员监督下签署买卖合同。如此一来,费时费力,其实公证手续可以简化。
以香港居民为例,如他希望不离开香港即办理完毕所有购房及过户手续,则可以通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认可的香港公证部门授权委托在上海的亲戚朋友或上海的其他人办理购房相关事宜,香港公证部门将就购房者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出具公证文书。购房者只要将上述公证过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寄交上海的受托人,受托人即可以凭该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代为办理与购房相关的所有手续,直至代为领取《房地产权证》(小产证)。上述方法既符合相关法规规定,又不影响其在香港的日常工作,可谓一举两得。
同样,澳门地区、台湾地区人士及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士也可以通过类似的方法委托境内人士代为办理购房相关手续。
有所不同的是台湾地区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文件应经海协会、海基会转递;澳门地区部分机构、社团出具的公证文件也为大陆的房地产登记机关认可。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在当地经公证的委托书还需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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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公证房地产买卖有效吗公证后房地产卖房有风险吗?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司法手段。
房地产买卖公证是否有公信力
房屋过户分为继承过户,转让过户,二手房过户以及商品房过户
继承过户
流程
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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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过户分为继承过户,转让过户,二手房过户以及商品房过户
继承过户
流程
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