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律师风险代理
更新时间:2016-07-24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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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律师收费标准是当事人关心的话题之一,许多网友的也咨询这个问题。回答,看情况。不同的律师收费标准是不同的,尽管是一个行政区域也是如此。在委托律师的方式中有一个是风险代理。那什么是风险代理,风险代...
律师收费标准是当事人关心的话题之一,许多网友的也咨询这个问题。回答,看情况。不同的律师收费标准是不同的,尽管是一个行政区域也是如此。在委托律师的方式中有一个是风险代理。那什么是风险代理,风险代理的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风险代理律师收费标准
一、什么是律师风险代理
风险代理,通俗的理解就是打赢官司支付律师代理费。
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委托人先不预支付代理费,案件执行后委托人按照执行到位债权的一定比例付给代理人作为报酬。如果败诉或者执行不能,代理人将得不到任何回报;如果债权一旦执行到位,被代理人将按照约定的高额比例支付给代理人,对双方来讲都存在一定风险,所以称之为风险代理。
二、律师风险代理分类
风险代理分为部分风险代理和全风险代理。
部分风险代理:前期支付一定基本律师费用后,再根据结果按比例支付律师费,此比例低于上述全风险代理。
全部风险代理: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与律师协商确定,一般根据案件结果按比例收费,一般不超过合同标的额的30%。
传统代理
风险代理与传统的代理制度相比,主要有以下区别:一是风险代理的对象多是疑难复杂,特别是执行难度比较大的案件,否则委托人不会同意风险代理。二是代理结果与律师报酬及投资回收密切联系,即律师不仅要承担收不到代理费的风险,还要承担投资损失的风险。这促使办案律师不得不加强责任心。三是约定的收费比例比较高,对律师的吸引力比较大。四是委托人对承办律师的信任度高,律师对案件实体权益的处分权限比较大。
2006年4月13日,国家发改委、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正式确认风险收费是律师收费的一种方式,确认风险收费的合法性。
三、风险代理律师收费标准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第十二条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第十三条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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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全风险代理
一、风险代理的含义
风险代理,通俗的理解就是打赢官司支付律师代理费。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委托人先不预支付代理费,案件执行后委托人按照执行到位债权的一定比例付给代理人作为报酬。如果败诉或者执行不能,代理人将得不到任何回报;如果债权一旦执行到位,被代理人将按照约定的高额比例支付给代理人,对双方来讲都存在一定风险,所以称之为风险代理。风险代理分为部分风险代理和全风险代理。部分风险代理前期支付一定基本律师费用后,再根据结果按比例支付律师费,此比例低于全风险代理。全风险代理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与律师协商确定,一般根据案件结果按比例收费,一般不超过合同标的额的30%。
二、律师事务所有哪些不能风险代理的案件
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情形不能实行风险代理:
1. 婚姻、继承案件;
2. 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 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4. 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此外,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也禁止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时,律师事务所应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明确双方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在生活中,如遇到拆迁问题、私人经营过程中的强制执行或不合理对待等需要申诉的情况,我们应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法律建议。对于不能实行风险代理的案件,尤其是婚姻或遗嘱等民事案件,我们应了解如何处理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帮助。
法律规定什么是风险代理合同?
一、什么是风险代理合同,律师风险代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1. 风险代理,即律师在帮助当事人赢得官司后,当事人再支付律师代理费。
2. 风险代理收费指律师事务所仅收取基础费用,其余服务报酬则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提前约定,包括委托事项应实现的目标、效果和支付律师服务费的时间、比例、条件等。
3. 达到约定条件的,按约定支付费用;未能实现约定的,则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二、律师风险代理规定、哪些案件不能风险代理
1. 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2. 律师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若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以下情形除外:婚姻、继承案件;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综合上述内容,风险代理合同通常指先打官司后付费的协议。律师进行此类操作需承担一定风险,但同时报酬也可能较高。若成功打赢官司,将按照委托人与律师事先签订的合同一次性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