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流程

更新时间:2019-03-09 21:09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项目名称:市直退役士兵安置承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办理条件:市直接收安置的城

  项目名称:市直退役士兵安置

  承办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

  办理条件:

  市直接收安置的城镇退役士兵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人员。具体条件为:

  1、入伍前是市区文峰、先锋、亭湖、城东派出所的常驻户口,父母双方或有一方为市直单位正式职工(个体私营、合资股份制企业须在市直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管辖的),由亭湖区(原城区)征兵办公室征集入伍,并发给《优待安置证》的;

  2、经省审核批准移交的、服役满10年以上(含10年)转业士官,其配偶在市直单位工作为正式职工(同上),户籍是市区文峰、先锋、亭湖、城东派出所的常驻户口或迁入满2年,结婚满2年且在市区有生活基础的。转业士官配偶户口迁入、结婚、工作调入市直不满2年且无生活基础的,只照顾投靠配偶入户,不予安排工作,自谋职业的不实行经济补偿;

  3、服役期间,父母双方均因工作需要调入市直单位(含部、省属驻盐单位)工作的;

  4、入伍前经市政府批准已取得非农户口性质(入户有关费用由市公安、城建部门收取的),并是市区文峰、先锋、亭湖、城东派出所的常驻户口,由亭湖区(原城区)征兵办公室征集入伍,并发给《优待安置证》的;

  5、父母户口变迁的按《江苏省〈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实施细则》执行。

  申报材料:

  符合市直安置条件的退役义务兵和复员士官,持《退伍证》、《行政介绍信》、《优待安置证》和父母工作单位证明,符合安置条件第4条的人员,需出示原始交款发票及复印件,到安置部门报到。经核查报到后,持本办出具的《盐城市退伍军人户口核对单》,到户口所在派出所核对入伍时的户口性质。

  转业士官报到时,须携带以下证件:《转业证》、《行政介绍信》、《组织关系转移证明》、供给关系、省军安办出具的《接收转业士官安置通知书》第I联单、其家属户口簿、家属所在单位的劳动用工合同及结婚证书等手续。以上有关证件均为原件。

  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士兵、特困户家庭子女和四期以上转业士官需提供相应证明。

  办理程序:

  1、接收档案

  城镇义务兵和复员士官的档案由部队通过机要渠道传递,安置部门不接收退役士兵个人携带的档案;转业士官的档案由省安置部门审查后集中移交。[page]

  安置部门根据档案记载情况,审查档案,公布符合市直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名单。

  2、报到

  符合市直安置条件的退役义务兵、复员士官和转业士官,持报到材料到市军安办报到。

  3、入户

  退役义务兵和复员士官将《户口核对单》回执交回市安置办,由本办开具《盐城市退伍军人申报户口通知单》,到所在派出所报入户口;

  转业士官持安置部门开具的《入户口证明单》和《转业证》、家属户口簿、结婚证书等到亭湖公安局户政科办理入户手续。

  4、培训

  安置部门对市直城镇退役士兵进行一次职业技能培训。

  5、安置

  (1)符合重点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由市政府下达指令性安置计划,安置部门开具《安置介绍信》,退役士兵持《安置介绍信》到有关单位报到;

  (2)双向选择人员,凭经接收单位签署“同意接收安置”的《盐城市直城镇退役士兵双向选择联系表》,到安置部门开具《安置介绍信》,退役士兵持《安置介绍信》到有关单位报到;

  (3)其他退役士兵在4月至8月办理自谋职业手续。

  市安置部门每年举办一次退役士兵专场招聘会,帮助退役士兵实现就业。

  办理时限:

  1、市直退役义务兵报到截止日期为2月底,转业士官报到截止日期为5月底。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以适当顺延。

  2、安置岗位或自谋职业截止日期为当年8月底,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以顺延至10月底。

  收费依据:不收费

  承办单位:盐城市民政局

  办理地点:盐城市民政局安置处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到2022年退役四期士官还安置工作吗
符合条件就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六十一条:士官退出现役,服现役满十二年的,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
退役士兵能办创业贷款吗?怎么办?先找那个部门?
创业贷款是指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能力或已经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因创业或再创业提出资金需求申请,经银行认可有效担保后而发放的一种专项贷款。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根据个人的资源状况和偿还能力,最高可获得单笔50万元的贷款支持;对创业达一定规模或成为再就业明星的人员,还可提出更高额度的贷款申请。 创业贷款的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3年。为了支持下岗职工创业,创业贷款的利率还可以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利率下浮20%,许多地区推出的下岗失业人员创业贷款还可享受60%的政府贴息。   商业抵押贷款:  目前,银行对外办理的许多个人贷款,只要抵押手续符合要求,银行就会不问贷款用途。需要创业的人,可以灵活地将个人消费贷款用于创业。抵押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的70%,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 如果创业需要购置沿街商业房,可以用拟购房子作抵押,向银行申请商用房贷款,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拟购商业用房评估价值的60%,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因创业需要购置轿车、卡车、客车、微型车以及进行出租车营运的借款人,还可以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此贷款一般不超过购车款的80%,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保证贷款:  如果你没有存单、国债,也没有保单,但你的妻子或父母有一份稳定的收入,那么这也能成为绝好的信贷资源。当前银行对高收入阶层情有独钟,律师、医生、公务员、事业单位员工以及金融行业人员均被列为信用贷款的优待对象,这些行业的从业人员只需找一到两个同事担保,就可以在工行、建行等金融机构获得10万元左右的保证贷款。 而且,这种贷款不用办理任何抵押、评估手续。如果你有这样的亲属,可以以他的名义办理贷款,在准备好各种材料的情况下,当天即能获得创业资金。
我外公1947参加XX军,1955年退役,是普通士兵退役,按
所谓正常死亡,是因病死亡,因病死亡和因工死亡是不同的死亡待遇标准,工亡职工近亲属享受了因工死亡待遇,不可以在享受因病和非因工死亡待遇!为何不能享受,很简单的道理,因工死亡不是因病死亡。《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律师解答动态
您好,请问具体是什么类型的合同?解除合同的原因是什么?需要了解详情才能给出专业建议。
你好这个要明确下共同或者分别自己独属的
你好,签订的贷款合同款项是否已经还清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物业有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你可以先收集相关证据,如物业费缴纳凭证、单元门襟锁损
邓帅律师
邓帅律师
4分钟前
可以简要说一下你的问题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