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泽县耿庄乡20名军属的联名信,称多年来从未收到过军人优待金,他们近日到办事处(乡政府)要求补发时也遭到拒绝。而办事处干部表示,办事处根本没钱,至于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正在向县里请示。
本报8月11日和8月20日连续报道了深泽县耿庄乡的军属被迫将应得的优待金“捐资助教”的事,后经记者调查,优待金并没有捐资助教。当地不少军属听说此事后给本报打电话,“看了报纸才知道军人还有优待金”,他们准备为此事讨个说法。9月6日,20名军属到耿庄办事处询问军人优待金的事(因钱是由办事处负责筹办发放),但办事处干部却说他们已经写了保证书,钱不能退。
记者与军属核实情况时了解到,这些军属中有家人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入伍的,也有九十年代入伍的,但都没得到过优待金。只是近几年的参军者家属都被迫写了“自愿捐资保证书”,否则根本就无法参军。另外还有几名军属表示子女在入伍前曾遭到办事处干部的刁难,并以戴花费、领兵费、服装费等名目向军属索要1000———3000元不等的费用。
记者又与耿庄办事处张书记取得联系,他表示,县里给每户军属定的是1700元,钱由办事处自行筹措,但办事处根本就没有钱。现在军属们想要回这笔钱,办事处正在向县里请示该如何处理。
至于一些军属反映的在参军前曾遭吃拿卡要的问题,张书记说办事处纪检部门已对此做了调查,但并没有查到实情,军属可再向上一级纪检部门反映。
市民政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国家为鼓励农村籍广大青年积极参军,安心服役,才出台了一系列优待金发放办法。《兵役法》第54条规定:“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属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优待,优待的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挪用或占用义务兵优待金是不符合《兵役法》规定的。链接擅扣优待金
江西一镇政府被判补偿
每年应发千余元的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到手时却成了700元,江西瑞金市谢坊镇农民钟本生为此一怒之下将擅扣优待金的谢坊镇政府告上了法庭。日前,瑞金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谢坊镇政府补发钟本生三年的优待金990元。
钟本生之子于1995年12月应征入伍,并于1998年7月考入军事院校学习。在此期间,当地镇政府每年发给钟本生优待金700元,共计2100元。但钟本生认为,镇政府没有按照法定标准发放优待金,还擅自将1999年的700元优待金扣抵了农林特产税,因此诉至法院,要求补发优待金并赔偿自己为此事多次上访及提起行政诉讼所花去的费用。[page]
法院审理认为,谢坊镇政府发放给钟本生的优待金数额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每年优待金应补发330元,并追回1999年被扣抵农林特产税的700元优待金,共计1690元。同时,法院认为,钟本生2000年领取的优待金超过了国家兵役法规定的年限标准,应当退回。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