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的选举与被选举权
更新时间:2019-03-07 0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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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国家采取措施,逐步提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国家采取措施,逐步提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妇女代表的比例。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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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意义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涉及国家政权机关组成人员的选举和产生。具体而言:
1. 选举权是指公民享有的选举国家政权机关组成人员的权利。这意味着公民有权参与选择国家的领导者和管理者,通过投票表达自己的意愿和选择。
2. 被选举权是指公民享有的被选举为国家政权机关组成人员的权利。这意味着公民有机会被他人选择,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一员,参与国家的管理和决策。
这两种权利是相辅相成的,共同构成了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基础。
选举权与选举权利的的区别
1首选举条件限制 没有选举资格的人不能行使选举权利。
2选举截止或选举人因故丧失选举资格的人 即停止行使选举权利。
3没选举或被选举资格的人就没有选举权或被选举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