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险公司直接向侵权人主张追偿。通过在现实中直接向侵权人追偿,侵权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而且,追偿权的范围只限于受害人对侵权人的损害赔偿范围,由于保险公司是在实际赔偿受害人后才取得追偿权,追偿权的范围还不应超出保险公司实际赔偿给受害人的范围。
2、通过人民法院起诉。追偿权是在保险公司实际向受害人赔付后才取得的,因为在受害人索赔诉讼中,侵权人和保险公司均是案件中的被告。所以,保险公司应在实际赔偿受害人后再另行起诉主张追偿权。
在司法实践中,交强险追偿权的对象则应为无证驾驶人、无相应驾驶资格驾驶人、醉酒驾驶人、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的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驾驶人。当然,在无证驾驶、无相应驾驶资格驾驶人、醉酒驾驶、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的驾驶人的情况下,车辆的所有人有可能因其管理过错承担相应责任时,也成为交强险被追偿的主体。
由于追偿权是基于受害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而产生的,因此,追偿权的范围只限于受害人对侵权人的损害赔偿范围,由于保险公司是在实际赔偿受害人后才取得追偿权,追偿权的范围还不应超出保险公司实际赔偿给受害人的范围。还有,交强险保险公司的赔偿,应限于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
投保人在保险公司买了保险,就是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保险公司有权利行使代位追偿权来帮助投保人,这也是投保人应该有的权利,我们要懂得这一点,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保险公司如何行使代位追偿权的相关内容,若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