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保险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应提交哪些材料?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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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由外资保险公司向中国保监会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三份:(一)设立申请书;(二)上一年度末和最近季度末经审计的偿付能力状况报告;(三)拟设机构
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由外资保险公司向中国保监会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三份:
(一)设立申请书;
(二)上一年度末和最近季度末经审计的偿付能力状况报告;
(三)拟设机构3年业务发展规划和市场分析;
(四)拟设机构筹建负责人的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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