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建筑物坍塌事故的发生、预防及应急救援体系的建立

更新时间:2019-01-17 20:1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城市建设步伐的进一步加快,“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我们建筑业显的尤为重要。深感“安全责任确重于泰山”。大家知道建筑业是一个生产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城市建设步伐的进一步加快,“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我们建筑业显的尤为重要。深感 “安全责任确重于泰山”。 大家知道建筑业是一个生产过程流动性大 、劳动力密集、多工种交叉作业、手工操作多 、劳动强度大、高处作业多、环境复杂多变的特殊行业,安全隐患无所不在。特别是建筑物的坍塌事故时有发生,为彻底遏止建筑物坍塌事故的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于1995年9月5日发布了《关于开展施工多发性伤亡事故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重申了防止坍塌事故若干规定,通过全国建筑系统广大职工几年来共同努力,防止坍塌事故专项治理工作收到了一定成效,但基础还不牢固,全国各地由各种原因造成建筑物坍塌事故乃经常发生,且呈上升趋势,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之大,让人触目惊心。建筑物坍塌事故的不断发生,严重制约着建筑业的健康发展,更不利于改革开放及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为此,我们必须从根本上转变观念,要站在三个代表 的高度认识安全工作,使大家进一步明确,用市场经济的新思路、新方法来科学的防范、解决好建筑物坍塌事故的专项治理,是实现安全生产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必然选择。

一、建筑物坍塌事故分类

㈠建筑物整体坍塌

1、1995年12月8日中午12时40分,座落在某省某市庐山路与翠湖路转角处的市棉麻公司一座即将交付使用的7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的综合大楼,突然坍塌,化成一片废墟,造成17人死亡,5人重伤,5人轻伤。

2、1997年3月25日,某省莆田新光电子有限公司一座员工宿舍楼坍塌,造成110名职工伤亡,其中31人死亡。

3、1997年7月12日上午,某省常山县城南开发区第51幢五层住宅楼突然中部塌落,两侧向中部倾倒,造成36人死亡。

㈡基础施工中,毗邻建筑无保护措施,造成毗邻建筑坍塌

1、1998年5月7日凌晨4时许,某省某市一座5层楼的II类保护建筑物部分坍塌,原因是邻近一工地基础施工所致。

2、2002年7月5日9时许,某市的审计局办公楼西侧墙被邻近一工地土方施工中挖塌,造成4间办公室被毁,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㈢楼板塌落事故

1、1998年8月11日,某省一公司在办公楼做防水施工,由于楼板上料过多,大大超出荷载力,造成楼板断裂坍落,将在楼下作业的二名女工砸死。

2、1999年8月2日2时40分,由某省林源建筑工程公司施工的迎宾小区7#楼工地6楼预制板塌落,砸穿5、4、3层预制板,将住在2楼的6名农工砸伤,其中1人重伤。

二、建筑物坍塌事故的主要原因

发生建筑物坍塌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㈠质量事故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工程质量低劣的“豆腐渣”工程,是导致建筑物坍塌的直接原因,而质量事故的主要原因又是不认真执行强制性标准,使用劣质材料,不按程序施工所致,“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成了空洞的口号。

㈡建筑市场管理严重失控

建筑市场管理严重失控的主要表现:如有的设计部门无资质越级设计;有的建设单位不执行投招标规定,暗箱操作;有的施工企业层层非法转包,使不具备施工资格的农村施工队伍进行施工,给施工安全和质量埋下了重大隐患,造成建筑业的坍塌事故。

㈢安全和质量责任制不落实

实践证明,大量的坍塌事故不是由于技术上不能解决的问题而引起的,而主要是由于工作的严重不负责造成的。一句话,就是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不按《建筑法》的规定落实各自的责任制。

㈣安全意识淡漠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被市场经济效益所取代,急功近利,拜金主义侵蚀安全领域,有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领导,把安全与效益对立起来,重进度,轻安全,尤其是在土方施工中不注意保护毗邻建筑物,致使毗邻建筑物塌方、开裂、倒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国家财产巨大损失。

㈤质量安全管理不到位执法不严

有的地区安全和质量管理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不到位,个别地区甚至没有成立安全和质量管理部门。对违法违纪行为执法不严,也是造成建筑物坍塌的重要原因。

三、建筑物坍塌事故的预防

㈠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加强质量管理,依法惩治腐败,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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