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行地电位带电作业时,人身与带电体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2-4-79的规定。35kV及以下的带电设备,不能满足表30.38规定的最小安全距离时,必须采取可靠的绝缘隔离措施。
表30.38人身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电压等级(kV)103563(66)110220330500距离(m)0.40.60.71.01.8(1.6)1)2.63.62)注:1),因受设备限制达不到1.8m时,经厂(局)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后,可采用括号内(1.6m)的数值。
2),由于500kV带电作业经验不多,此数据为暂定数据。
2.绝缘操作杆,绝缘承力工具和绝缘绳索的有效长度不得小于表30.39的规定。
3.更换绝缘子或在绝缘子串上作业时,良好绝缘子片数不得少于表30.40的规定。
4.更换直线绝缘子串或移动导线的作业,当采用单吊线装置时,应采取防止导线脱落时的后备保护措施。
5.在绝缘子串未脱离导线前,拆、装靠近横担的第一片绝缘子时,必须采用专用短接线或穿屏蔽服方可直接进行操作。
6.在市区或人口稠密的地区进行带电作业时,工作现场应设置围栏,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表30.39绝缘工具最小有效绝缘长度电压等级(kV)有效绝缘长度(m)绝缘操作杆绝缘承力工具、绝缘绳索103563(66)1102203305000.70.91.01.32.13.14.00.40.60.71.01.82.83.7表30.40良好绝缘子最少片数电压等级(kV)3563(66)110220330500片数2359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