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更新时间:2019-01-16 01:0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5号)现发布《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自1991年5月1日起施行。总理李鹏(盖印)1991年3月1日第一章总则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第75号)


  现发布《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自1991年5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李鹏(盖印)
1991年3月1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企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第四条 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二章 事故报告

  第五条 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

  第六条 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

  第七条 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死亡事故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重大死亡事故报至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劳动部门。

  第八条 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企业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第三章 事故调查

  第九条 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十条 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设区的市一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 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死亡事故,按照企业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前两款的事故调查组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还可邀请其他部门的人员和有关专家参加。

  第十一条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

  (二)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第十二条 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二)确定事故责任者;

  (三)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四)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第十三条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企业和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第十四条 事故调查组在查明事故情况以后,如果对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劳动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如果仍有不同意见,应当报上级劳动部门商有关部门处理;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报同级人民政府裁决。但不得超过事故处理工作的时限。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第四章 事故处理

  第十六条 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第十七条 因忽视安全生产、声音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或者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常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九十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一百八十日。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当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伤亡事故统计办法和报表格式由国务院劳动部门会同国务院统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的确定办法和事故的分类办法由国务院劳动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部门对企业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发生的伤亡事故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劳动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1991年5月1日起施行,1956年国务院发布的《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同时废止。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安全生产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78393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等级划分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 2、重大事故; 3、较大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几类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一般分为以下几种: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规则
法律分析:工亡职工是需要进行工伤认定的。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怎么认定
安全事故认定分类:人身伤害事故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死亡事故还可以分为一般、重大、特大死亡事故;一般事故是指各类轻伤事故。一次重伤3人以下,一次急性
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表去哪里领
你好: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建议咨询当地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最新规定为准。
超过55岁职工出了伤亡事故
属于工亡。主张赔偿。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请咨询当地劳动局
请问合同到期后没有及时续签,用人单位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你好,一般主动离职没有赔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局投诉或申请仲裁
网上贷款尚未确定,贷款1300元四天后还款2500元,根本没有确定贷款金额,我现在该怎么办
贷款人应尽快偿还,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可以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可能会承担逾期费用。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
您好律师咨询一下!有疑事咨询一下
法律分析:可以再与对方进行联系沟通,如果还是联系不上,在方便时可以到该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看看,详细了解一下相关情况。如果该律师有意对避而不见,也可以向当地的律
换黄金少了四颗怎么办
你好,可以投诉的
你好我买了二手车当时没有签署合同,开了几天后发现车子有问题我想知道这样可以退车退款吗
你好,是否可以退款要看商品是否有问题,另外还要看合同的约定。
哺乳期内工作无任何问题,降职不降薪,违反劳动法吗,有赔偿吗
哺乳期内不可以降职降薪。根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原因降低女职工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