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掘推车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更新时间:2019-01-15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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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严格执行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服从领导安排,做好本职工作。二、一人只推一辆车,推材料车时可由两人推,同向推车,要拉开距离,严禁放飞
一、严格执行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服从领导安排,做好本职工作。
二、一人只推一辆车,推材料车时可由两人推,同向推车,要拉开距离,严禁放飞车。
三、必须备有矿灯,在照明不足的地段应将矿灯挂在矿车前端。
四、推车时两手要放在适当位置,防止挤手,要密切注意前方情况,在开始推车、掉道、接近道岔、弯道、出口、风门或前方有人时,都必须及时发出信号。
五、严格按章作业,控制好车速,进入车场,应降低车速,不得用车撞车,车辆掉道,应在前后方设置标志,迅速恢复拿道。
六、人力推车时,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六十二条执行。
七、做好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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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孩子打架了被打方采掘了
打架斗殴指双方或多方通过拳脚、器械等武力以求制胜的行为。斗殴的认定,如有司法机关、公安部门的有关法律文件,则以上述法律文件为准。学校有权利处理。公安机关未涉入调查处理的,学校应参照学生在校园内发生的打架斗殴等违纪案件的调查办法进行调查。公安机关已涉入对该事件的调查的,学校相关部门应协助当地派出所调查。<br />
不法采掘经勒令终止采掘后又在其他地方再次采掘的是不是构罪
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构成犯罪,必须具备四个基本要件,即犯罪的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的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 (l)犯罪的客体。是指犯罪行为侵犯的、中国刑事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任何犯罪都必然要侵犯某一客体,不侵犯客体的犯罪是不存在的。例如,销售假药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药品的监督管理制度以及公民的健康权利。如果侵犯的不是刑事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如合同关系,就不构成犯罪。
(2)犯罪的客观方面。是指刑法所规定的犯罪活动的客观事实特征,包括危害社会的行为、危害后果及其因果关系等。危害社会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作为是指不当为而为的积极行为,即实施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如杀人。不作为是指当为而不为的消极行为,是指行为人有条件、有义务实施某些行为而不实施,以至于使刑法所保护的客体受到严重危害的行为,如玩忽职守。
(3)犯罪的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者单位。第一,关于自然人,刑法规定只有达到一定年龄并且精神正常的人,才能成为犯罪的主体。第二,关于单位犯罪主体,是指为牟取单位的非法利益,由单位负责人或者经单位集体讨论决定,实施了《刑法》明文规定的单位犯罪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其中包括法人单位和非法人单位。《刑法》对单位犯罪基本上实行两罚制,既处罚单位,比如判处罚金,又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只有法律有明文规定的,才实行单罚制。
(4)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刑法》规定的成立犯罪必须具备的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其危害后果所持的心理态度。包括犯罪的故意、犯罪的过失、犯罪的目的和动机。犯罪的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犯罪的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