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更新时间:2019-01-22 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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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1)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及其他有关的真实、准确、完整资料。(2)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3)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
(1)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及其他有关的真实、准确、完整资料。
(2)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3)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4)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5)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提供建设工程有关保证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6)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有关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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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请教一下: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有哪些?
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包括建设方、施工方、设计方、监理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如下:
1、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
2、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等等
建设工程安全质量事故责任
你好,具体是什么情况呢,伤情严重吗,这些涉及的事项都影响责任的认定,可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协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