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部安全职责
更新时间:2019-01-23 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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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1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经费的落实并监督其合理使用。2审查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物品的经费支出及合理使用情况。3按照三同时原则审批新、改、扩建项目资
1 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经费的落实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2 审查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物品的经费支出及合理使用情况。
3 按照“三同时”原则审批新、改、扩建项目资金,落实劳动保护设施,不留安全隐患。
4 审查各项安全奖惩的落实情况,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5 参与分管范围以外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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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公司发的工资是否能全部转到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转出。
1、工资调动岗位,变相降工资,如果收集到证据之后,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而提出辞职的,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的。
2、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