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出现问题,旅客的处理方式
更新时间:2019-01-04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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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行李发生明显损坏的,旅客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向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提交书面通知:(一)自带行李,应当在旅客离船前或者离船时提交;(二)其他行李,应当在行李交还前或者交还时提交。二、行李的损坏不明显,旅客在离船时或者行李交还时难以
一、行李发生明显损坏的,旅客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向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提交书面通知:
(一)自带行李,应当在旅客离船前或者离船时提交;
(二)其他行李,应当在行李交还前或者交还时提交。
二、行李的损坏不明显,旅客在离船时或者行李交还时难以发现的,以及行李发生灭失的,旅客应当在离船或者行李交还或者应当交还之日起十五内,向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提交书面通知。
旅客未依照本条第一、二款规定及时提交书面通知的,除非提出反证,视为已经完整无损地收到行李。
行李交还时,旅客已经会同承运人对行李进行联合检查或者检验的,无需提交书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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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拉两个人,后面放行李,行李多,后座能放行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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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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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载运集装箱的不超过
4.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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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载货机动车不超过
2.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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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摩托车载货高度不超过
1.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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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的不超过4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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