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上保险合同中保证条款的案例

更新时间:2016-08-15 21:3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1906年英国海上保险法》共93条中以9条的篇幅对保证的性质,明示和默示保证,何时可以免除履行保证等做了详细的规定。该法自实施以来,已为绝大多数海运国家所借鉴,事实上已成为最具有权威性的国际习惯作法。

  在海上保险合同中,保证(warranties)是被保险人对做或不做特定的事情,或是否履行某项条件,或是否确认某些事实的特定状态的存在的一种承诺。保证可以用明示或默示的方式。保证的事项必须切实遵守。否则,不管被保险人是否违反了保证,也不管是否造成损失,保险人就有权使整个合同无效。保证条款是海上保险合同的重要条款,具有重要的意义,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在海上保险合同中,保证(warranties)是被保险人对做或不做特定的事情,或是否履行某项条件,或是否确认某些事实的特定状态的存在的一种承诺。保证可以用明示或默示的方式。保证的事项必须切实遵守。否则,不管被保险人是否违反了保证,也不管是否造成损失,保险人就有权使整个合同无效。

  保证条款是海上保险合同的重要条款,具有重要的意义,具体表现在:

  1.保证是最大诚信原则的主要内容之一

  诚信原则是合同的基本原则之一,而带有投机性质的合同——海上保险合同所具有的特殊性,使得合同当事人必须承担更大的诚信义务。最大诚信原则实际上包括被保险人及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的互相告知义务以及保证做什么和不做什么的义务。换言之,即共知和保证两个方面。

  2.保证是海上保险合同中最基本的条款

  保证条款之所以是海上保险合同最基本的条款是因为保险人能够依据被保险人对保证的违反而否认全部合同的效力且可以选择对己有利的处理方式。如果违反保证,根据《1906年英国海上保险法》的规定:“保险人可根据保单中任何明文规定,从被保险人违反保证之日起解除责任”,同时,该法还规定:“保证的违反可以为保险人放弃。”即保险人可以放弃对保证违约行为的制裁,或通过加收保费的方法,对这种违约情况仍继续予以承保。

  3.保证条款是《1906年英国海上保险法》重要的组成部分

  《1906年英国海上保险法》共93条中以9条的篇幅对保证的性质,明示和默示保证,何时可以免除履行保证等做了详细的规定。该法自实施以来,已为绝大多数海运国家所借鉴,事实上已成为最具有权威性的国际习惯作法。根据该法已形成了许多著名案例,这些案例是对该法有关保证条款的有力注释,也已为国际社会所接受。海外物资公司诉斯达尔案(overseascommodities,ltd.v.style)就是其中一起比较有影响力的案例。该案是英国商业法院于1958年审理的有关海上保险合同中保证条款的案件。

  本案案情为,原告海外物资公司(被保险人)为一批猪肉罐头投保了全损险,保单中有一条“关于所有的罐头上都需标明生产日期”的保证条款,但许多罐头没有按规定作出标志。后来,被保险人发现有些罐头因风吹受损,遂向被告斯达尔(保险人)提出赔偿请求,保险人则以被保险人违反保证为由拒赔。审理本案的macnair法官认为,保证必须严格地、精确地履行,这是早已确立的原则。《1906年海上保险法》第33条也对此做出了规定,明示保证条款是合同的条件条款,对其的违反赋予了保险人在本案中全部的抗辩权。最终商业法院判决被保险人败诉,其违反保证的行为免除了保险人的责任。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海事海商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08148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合同中的条款
你没有提出要解答的问题。
合同中的追加条款
基本有效,你父亲是你的代理人。
合同中的免责条款
以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关于合同中手写条款
如果双方的文本都有相同的手写内容有效。
海上渔船相撞属于哪个部门管理
你好,由发生交通事故所在区域的交警部门管辖
共同海损的理算是什么?
共同海损的理算通常涉及委托理算人、确定损失范围和分摊数额等步骤。处理方式可包括协商、仲裁或诉讼。选择时应考虑效率、成本和可执行性。协商快速但可能无法达成一致,仲
船舶碰撞损害赔偿包含哪些内容
船舶碰撞损害赔偿通常包括船舶修理费、货物损失、救助费用等。处理方式有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选择时应考虑效率、成本、执行难度等因素。轻微损害可尝试协商或调解;
如果船长的错误导致船舶碰撞,船东扣留船长的工资合法吗?我能拿到全薪吗?
你好,船舶发生碰撞,是由于一船的过失造成的,由有过失的船舶负赔偿责任。
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船发生事故后,甲方能否共同追究连带赔偿责任?
海商法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渔船没有过户发生事故,可以向甲追究责任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