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租金与撤船
更新时间:2019-01-03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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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1)租金的支付。支付租金是承租人在租船合同中承担的一项最重要的义务。承租人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数额、货币种类、支付方式,不得扣减地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租金通常要求以现金的形式支付。全额支付租金是承租人的一项重要义务,但并不是说租金绝对不可以
(1)租金的支付 。支付租金是承租人在租船合同中承担的一项最重要的义务 。承租人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数额 、货币种类、支付方式,不得扣减地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租金通常要求以现金的形式支付。全额支付租金是承租人的一项重要义务,但并不是说租金绝对不可以扣减。租金通常是以预付的方式支付半个月或30天的租金。
(2)撤船。合同中通常规定 ,在承租人没有准时、全额支付租金的情况下,承租人有权撤船。出租人行使撤船权后,我国《海商法》规定出租人仍可以向承租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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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租船合同与光船租赁合同
租船是通过租船市场(Chartering market)进行的。在租船市场上,船舶所有人是船舶的供给方,而承租人则是船舶的需求方。如果遇到租赁问题,可以依据合同双方进行友好协商,如果不成,可以向约定的仲裁机构提起仲裁,或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