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期违约的违约条件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8-12-14 15:0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大家在生活中可能都知道合同违约,但对预期违约却不是很熟悉;什么是预期违约,简单来说,预期违约就是还未实际造成违约,在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期到来之前,表明自身不想履行义务或者是不可能履行合同,且无任何正当的理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补偿对方当事人因信赖而采取行动所造成的各项损失。那么,预期违约的违约条件是什么?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

  在合同纠纷中,合同违约的方式多种多样,合同违约方违约必然要承担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也必然会对个人的诚信等诸多方面构成影响。因此合同订立时,人们会谨小慎微。但有的时候,我们构成违约了,我们却不知道。那么,预期违约的违约条件是什么?下文为大家详细介绍:

预期违约的违约条件是什么?

  一、预期违约的构成要件是:

  1、违约方必须明确肯定地向对方提出违约的表示。违约方的自愿、肯定地提出将不履行合同的主要债务时,构成预期违约。有人认为,由于违约方在作出违约的表示后,另一方应向对方发出一种要求对方撤回违约表示的催告,才能证实对方的表示为最终的表示,从而确定其是否构成提前违约,这种方式有一定道理。但按新合同法的规定,只要违约方作出违约的表示是明确肯定的,就构成预期违约,而不必等受害人催告其是否有意撤回。

  2、必须明确表示在履行期到来以后不履行合同义务。在履行期限尚未到来之前,一方明确提出他将不履行合同义务才构成违约,如果在履行期限到来以后提出违约的,则构成实际违约。违约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必须明确包含了将要毁约的内容,如果他仅表示缺乏支付能力,如经济困难或不情愿履行,则不构成明示预期违约。

  3、必须表示不履行合同的主要债务。“主要债务”是合同规定的决定合同性质的义务,主要债务不履行将导致合同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目的根本没有实现。

  4、明示预期违约无正当理由。在审判实践中,债务人作出预期违约的表示,常辅以各种理由和借口,这就需要准确地分析这些理由是否构成正当理由。这些正当理由主要包括:债务人享有法定的解除权;合同具有无效或不成立因素;合同债务人因显失公平或欺诈而享有撤销权:有权被免除义务因素,如因不可抗力致合同不能履行等,只有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才构成预期违约。

  二、预期违约有什么后果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出现预期违约行为时,毁约方并不一定都要承担预期违约的责任。而是否要承担预期违约的责任取决于债权人的选择,债权人作出不同的选择,就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

  1、拒绝接受预期违约的要求。

  预期违约发生后,债权人可以用书面、口头甚至沉默的方法拒绝对方的毁约表示,此时合同仍然有效,合同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如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债务人行为构成实际违约时,债权人可按实际违约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接受预期违约的要求。

  对于默示毁约的案件,债权人可以中止自己的履行,要求对方提供履约担保或撤回毁约表示。如债务人拒绝撤回毁约表示并且不能提供充分的履约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而对明示毁约的案件,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预期违约的责任。

  3、债务人撤回毁约。

  债务人作出毁约的意思表示后,有权作出撤回毁约的意思表示,债务人撤回毁约表示的,应视为未作出过毁约表示。但债务人这种撤回却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预期违约的违约条件是什么的内容,希望能帮助大家。综上,预期违约必须是明确向对方在合同履行期到来前表示不履行,并且预期违约的行为不构成正当的理由。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大家到找法网网站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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