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的定金和预付款是如何规定的?
更新时间:2019-07-27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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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承揽合同中,使用定金和预付款的情况比较多见。定金是合同担保的形式之一。当事人为了证明合同建立,保证合同履行,给付一定数额的价金。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便依法丧失定金或须双倍返还定金。预付款无担保作用,属于支援性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在分清责任的基
承揽合同中,使用定金和预付款的情况比较多见。定金是合同担保的形式之一。当事人为了证明合同建立,保证合同履行,给付一定数额的价金。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便依法丧失定金或须双倍返还定金。
预付款无担保作用,属于支援性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承揽方商得定作方同意,可以在预付款中扣除违约金和赔偿金。双方有争执的,应由司法或执法部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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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预付款是定金还是订金
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加工承揽合同和定作合同
加工承揽合同主要包括以下条款:
1、加工承揽人和定作人的姓名、地址等身份信息条款;
2、加工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支付期限、支付方法、以及违约责任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