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损害赔偿范围的限制
更新时间:2016-06-15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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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违约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依法或根据合同规定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违约引起的损害赔偿范围有约定赔偿、一般法定赔偿和特别法定赔偿之分。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合同违约损害赔偿范围的限制。
违约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依法或根据合同规定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违约引起的损害赔偿范围有约定赔偿、一般法定赔偿和特别法定赔偿之分。约定赔偿指由当事人约定损害赔偿范围,《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一般法定赔偿指依法律的一般规定确定损害赔偿范围,《民法通则》第112条第1款、《合同法》第113条第1款就是对一般法定赔偿的规定。
1、完全赔偿原则
违约方承担补偿性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两部分。
实际损失,指因违约行为遭受的财产损害和人身损害,但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可得利益损失,主要指利润的损失,例如获得标的物以后转卖所获得的纯利润;获得机器设备后投入使用所获得的营业纯利润。
2、补偿性损害赔偿的限制
可预见规则:损害赔偿的数额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减损规则: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损益相抵:如果违约行为在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同时,还给对方带来了收益或者给对方减少了费用的支出,则在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时应当减去该收益或者节约的费用。
过错相抵(混合过错):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也有过错,违约方主张扣减相应的损失赔偿额的,人民法院应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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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约赔偿范围包括
合同违约赔偿范围是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的,通常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利益损失。如果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违约金,那么将按照约定进行赔偿。如果合同未规定或规定不明确,将根据实际损失和可预期的收益来计算赔偿金额。在面临赔偿困难时,可以寻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裁决。同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证明损失的存在和程度。
合同违约责任应当按照哪些标准赔偿
合同违约金的赔偿应遵循事先约定,但也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如果约定的违约金合理合法,则按照约定进行赔偿;如果约定显然不公平,可向法院申请调整。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损失,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途径明确具体的赔偿金额。
合同违约所能追偿的具体赔偿权益有哪些?
合同违约可追偿违约金或实际损失。具体操作:1.有约定时,按约定追偿;2.无约定时,需证明实际损失并追偿;3.协商不成可诉诸法律途径,通过仲裁或诉讼确定赔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