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是客观风险,由于保险公司承保客户,面临一定的客观风险,为了能够更公平对待所有保户,所以增加了一些免赔条款,这些条款都是在一定的保障范围内,一定得保费内,对保险公司风险和投保人利益相对平衡的条款
第二是来自于主观风险,就是道德风险问题。由于保险是小钱换大钱(保障),所以面临道德风险,为了能够公平对待每一位客户,保险公司就会出一些免责条款来限制被保险人的一些行为,不会伤害到其他的被保险人(投保人)。
举个简单的例子,酒后开车的免责与赔付。我想大多数人都不会酒后开车,这是对所有人负责任的行为,但有一些人还是会酒后开车。保险公司对同一个保险合同的赔付条件是相同的,所以,如果没有对酒后开车的赔付进行免责,那么少数酒后开车的被保险人的风险系数就大于多数人,因为保险的原理是用多数人的钱赔付少数人,那么在同样的理赔条件下,就会导致对非酒后开车人的不公平,这样是好事情吗?
同样,免责也是对社会负责任的态度,其实大多数免责条款,都是普通人很少遇到的事情,如果你是一个守规矩的普通人,那些免责对你几乎是没有作用的,好像我们的法律,对于守法的人来说其实是无用的。如果没有这些免责,那么买了保险的人就不会那么小心,就不会那么守规矩,这样保险反而增加了社会的道德成本,同样对于其他守法守规矩的人是不公平的。
保险需要公平和诚信,我给客户解释免责的时候,绝大多数客户都比较“不屑”那些免责条款,因为他们都基本上不会遇到,包括酒后驾车这样的事情,就算有些人有这种行为,也不会反对这个免责
所以,买保险要看免责,但要理解免责,要看这些免责是否公平,这才是免责的意义,对投保人的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