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新中国的发展历程院医疗损死亡笔记英文名字害赔偿

更新时间:2019-08-04 12:0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习。。、扬诉称,杨x于2002年2月2l目,怀孕15周时与妇幼律健院建立了以产前检查、安垒分娩为目的的医疗关6-,按照妇幼保健院的要末定鞲复诊并挂专家号。2002年7月230.即插怀孕373周时,橱x按要求第10次到妇幼保健院复诊。上午专家段x诊查和B超检查均显示胎动、胎心

  习。。、扬×诉称,杨x于2002年2月2l目,怀孕1 5周时与妇幼律健院建立了以产前检查、安垒分娩为目的的医疗关6-,按照妇幼保健院的要末定鞲复诊并挂专家号。2002年7月23 0.即插“怀孕37 3周时,橱x按要求第10次到妇幼保健院复诊。上午专家段×x诊查和B超检查均显示胎动、胎心率和脐动脉血流正常·但B超提示羊承过多。下午做胎心监护检查时,在匿师数次推动下,做T两次6-计40舟钟无胎动、基线平直.未出结果。但值班匮师待x只嘱吸氧后回家,明B复查。次日早复诊时,已胎死腹中。尸解报告为主要因宫内窒息致死。7月25目娩出一2950克死女罂。我们女儿的死是妇幼保健院工作不垒贵任、涉断不明、治疗措施不当、耽误治疗时机直接造成的。羊水过多本属高危、胎儿监护异常曼显示胎儿窘迫缺氧,都应当马上留观或住院随诊予以系统监护,厦时治疗。在如此危急情况下,妇幼保健院预约之复诊专家不在位,接诊医师掉以轻一0并推诿到次日,以致婴儿夭折。杨x一直到妇甜保健院处请专家检查,并且病情变化时就在妇幼保健院处复诊,但妇幼保健院事岳伪造病历、推诿责任,给扬×带来了相应的财产损失和巨大的精神损失.妇埔保健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304医疗R授寨*认ijⅡ目女*任。现要求妇幼保健院赔偿闫××、畅x医疗费2258 74元;谩工费4036元;护理费4800元;住院伙食朴助赞120元;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3000元;病历复印费61 3元;精神损失费100.000元;台计114,276 04元,

  妇幼保健院辩称,我们确实建立7P前检查和分娩的医患关系。2002年7月23日扬×来我院诊疗也认可,但我院无不负责任和治疗不当的情况,也没有伪造病历档案。杨×来我院确做了相关的检查.出现NsT反应后,表示婴儿可能缺氧,应在24小时内复查,我们医生也是这样处理的。病历也不是伪造的。故我们不认为构成医疗事故,不同意闺x×、杨×的诉讼请求。

  经审理查明,在击庭主持下,艰方当事人对对方提杰的证据进行质证,综台双方当事人陈述及证据本院能够确认如下事实:

  l杨×于2002年2月21日,即怀孕15周时与妇幼保健院建立7蹦产前检查、安全分娩为目的的医患关系,其按照妇幼保健院的要求定期复诊并挂专家号。2002年7月23目,杨×按要求第lO攻到妇幼保健院复涉,当时怀孕37 3周。上午专家段××诊查和B超检查均显示胎动、胎心率和脐动脉血流正常,但B超提示羊水过多。下午做胎心监护检查时,在医师5次推砖下,做7两次台计40舟钟无胎动、基线平直,复诊记录表示未出结果。值班医师待×哺杨×吸氧后回家,明日复查。庭审中.医院未提供曾建议扬×留院观察的证据.亦末提供证据证明,告知杨×当时症状具有危险性和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次日早复诊时.经妇幼保健院诊断妊娠期糖耐量异常。行催产素点滴引产术,干2002年7月25日17时14分自娩一死女婴,体重.2950克,身长48cm。死胎尸检结果:

  (I]官内窒息,肺羊水吸八。(2)HIF:。(3)奎身脏器淤血(以肝、脾、肾等实质脏器为主),蛆瓤死后自溶明显。(4)脐静脉扩张,近肚脐倒的脐静脉有血凝块形成。(5)胎盘钙化及轻度胎盘早剥。(6)房间隔II孔型缺损。(7),死胎(孕37 3周)。

  2 2002年11月】9日.北京市海淀区医学会作出海医鉴定[20(}2]009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结论为:匡疗事故技术鉴定组听取医患双方陈述及审阅提供的相关材料后,一致认为本例

  不属医疗事故。(1)患者就医后,医生给病人做7产前检查及B型超声检查和胎心监护。(2)发现胎心监护异常后.给产妇吸氧气、并喁≠妇第二天再来医院复查胎心监护、厦数胎动。(3)产妇自身存在一些异常情况:如羊水过多、糖耐量受损、胎儿先天性心脏病肚及产妇当天回家后没有数胎动。上进情况,均可能成为胎死官内的内在雁因。(4)匡院不足之处,当时应尽量说服产妇留院观察。但是,即使留院观察,也可能仍不能避免胎儿不死在宫内;或者入院后做剖官产,新生儿的死亡可能还是不能避免。建议医院吸取经验教训,主动做好患者及家属后续工作。本案审理中闫×x、橱×向本院提交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赍补助费、鉴定费、复印费的相关证据。

  上进事实,有双方当事人陈述、病棠记录、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等证据材料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患者基于医疗机构爱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培其造成的损害可以王张医疗机构承担民事责任。本案审理中.闻××、杨×明确表示王张医疗侵权损害赔偿,哉本院审查焦点在于以下三方面:(1)患者是否具有损害事窭;(2)医疗机构的匡疗行为是否有过错;(3)匡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在分析上涟焦点前,率院首先确定相关证据问题。闰x×、杨x提出妇幼保健院改变、伪造病历,但其未提交相应证据,便就签名位置提出质疑,对此本院不予采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及其鉴定人员具备相关鉴定资格.该鉴定机构为双方当事人共同选择.且束能证明鉴定程序违法或鉴定结论有缺陷,故本院认定北京市海淀区医学会所作的医疗鉴定书具有证明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固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拘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在医院未提供相应证据的情况下,本院认定妇幼保健院未要求杨x留院观察,亦未告知扬×当时疰裴具有的危险性和发生事故的可能性。

  扬×所怀女婴宫内窒息,肺羊水吸入,行催产素点滴引产术后,其于2002年7月25目17时14分.自娩一死女婴属于损害事实。基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内容分析.女婴未能存活有两方面的原因,内在原园为产妇自身的异常情况,外在原因系妇幼保健院医疗行为的不足。依据鉴定结论,“医院不足之处,当时应尽量说服产妇留院观察”,本院认为妇幼保健院应认真检查并告知产妇疰状及可能发生的危险后果,应要求产妇留院观察,而妇幼保健院未履行上遵义务a鉴定结论中表述,“但是,即使留院观察,也可能仍不能避免胎儿不死在宫内;或者^院后做剖宫产,新生儿死亡可能还不能避免”,表明胎儿或剖官产后的新生儿可能不能避免死亡.但也可能避免死亡,故不排除留院观察治疗有救治患者的可能。

  虽然《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毗下筒称《条例》)中规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作为规定我国民法基本制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逼则》(以下简称《民洼通尉》),其法律效力高于《条侧》。在审理案件中涉及民事法律基幸原则时,法院应适用效力高的《民法通则》。《民法通则》中规定“岱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故民事责任的承担以过错侵权造成损害为前提.并不以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为承担民事责任前提。医学会鉴定不认定为医疗事故的医疗行为,并不排除访医疗行为存在过错以厦因医疗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page]

  患者固患病、保健或身体健康受损而到医院进行治疗,其希望通过医院的医疗行为使自身的健康状况得到恢复或避免不利后果曲发生。由于医疗行为对患者生帝健康的重大影响,鼓医院在针对每一患者采取的医疗行为中都负有与之相对应的注意义务,严格履行注意义务·台理的医疗行为才可能避免不良后果或损害的发生,反里三蔓Ⅸ疗R权损害镕之,医院目来尽到注意义务,不符合常规匡疗水准的医疗行为则造成患者损害。本院认为,妇幼保健院在医疗活琦中耒尽到注意义务,致使息者因此而丧失救治的机会,而目前尚不能作出即使留院救治,死亡仍必然不可避免的结论,故妇幼保健院的医疗行为具有过错,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一定因果关系。考虑到患者自身内在原因,烈及造成女婴不能存活厚目的不确定性和损害的多固一果性,故医院仅应承担有限民事责任。闫×x、杨x所主张医疗费、误工赞、护理费、住院伙赍补助费,是因为其怀孕而产生的费用和支出,不是医疗机构困医疗过错而给其造成的损失,故对其上述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鉴定费、复印费属于目××、橱x为诉讼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应由妇幼保健院赔偿。对于闫×x、杨×

  固女婴不能存活面导致身体、精神的损害,本院综合考虑过错程度、曰果关幂、损害后果等因素,由妇幼保健院向闫××、杨×赔偿精神抚慰垒,具体数额由本院判定。综上所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北京市海淀区妇幼保健院赔偿闫××、扬x精神抚慰金2万元。

  二、北裒市海淀区妇幼保健院赔偿闰××、杨x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3000元、病历复印费61 3元。

  上进第一、二项内客均于本判袭生效后十目内执行。

  =、驳回闫x×、杨×的其他诉讼请求。

  暮件受理费3795元,由北京市海淀区妇幼保健院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奉,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缎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来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分析与指5

  (~)当事人诉讼技巧分析——选择人身损害侵权赔偿或者医疗事故赔偿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与《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医疗事故相比范围扩大.将医疗差错也列为医疗事故范围内,但其却不能涵盖所有的医疗损害。由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仅属十一个行敢法规.荩所调整的法律关系是作为行政主体的卫生行政部门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fi『非阕整平等_{三体的患者与腻疗机构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故而法院存审理此类案件时,在没有法律的情况下,参照执行该法规的内容。同一医疗行为引起的诉讼,当事人会选择医疗人身损害侵权赔偿或医疗事故赔偿,这两种选择会产牛不同的结果=首先因医疗事故赔偿必须参照执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雨《医疗事故趾理条例》确立了医学会进行事故技术鉴定,并确定丁鉴定事故的等级,最后其明确表示:“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依该条例规定,上述案件中的来被鉴定为医疗事故,所以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

  任,故而当事人如选择主张医疗事故赔偿,则可能因不是医疗事故而无法获得赔偿。

  目前根据我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因医疗过失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引发诉讼分两类: 类是医疗事故侵权行为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案件,另一类是非医疗事故侵权行为或医疗事故以外的其他堰固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案件,虽然两类案件都与医疗行为有关,但是崩为发生的原因不同,故析有新区别。在法院审理案件时审理医疗事故侵权引起的医疗赔偿案件,应当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在审理非医疗事故侵权行为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案件,则按照《民法通则》规定审理。

  实践中,由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医疗事故属于狭义上的医疗事故,主要是从承担行政责任和赔偿调解的角度界定医疗事故,故而其有别于法院审理中所认定的广义的医疗事故,即法院对因医疗过失侵权行为造成^身损害的认定。由于对医疗事故概念、外延等定义的不同,医疗事故纠纷具体所指在理论与实践中均有争议.故而在目前对医疗事故尚无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患者在发生侵权纠纷中.主张因医疗过失造成的人身损害侵权赔偿更为台适,其范围比仅主张医疗事故责任赔偿要广,而且在适用法律上.可直接适用上位法《民法通则》.赔偿原则也是有损害即有赔偿.而不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规定的不属于医疗事故则不赔偿。

  (二)本案涉及法律问韪分析——《民法通则》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gt;的适用

  医疗赔偿纠纷应当区别情形分别适用《民法通则》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因过失致患者人身损害引起的赔偿纠纷.属于民事侵权损害赔偿纠纷,原则上应当适用我同《民法通则》处理。但是2002年4月4日,国务院公布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其属于行政法规,与《民法通则》相比,属十下位法,法律位阶低于《民法通则》。由于医疗行为属于特殊行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是专门处理医疗事故的行政法规.是国家对医疗事故处理及损害赔偿方面的特别立法政策,同此般情况下,法院在审理医疗事故案件时,应当依据《联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进行审理。对此,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参照(医疗事故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其中明确解释“条例实行后发生的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诉到法院的,参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

  虽然法官在审理医疗赔偿纠纷案件时,因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办理.但并不意味着否定了民事损害赔偿的基率原则,法律要求法官在裁判中,对受害人受到的侵权损害予以司法救济,故而选择正确的救济方式和救济途径十两次找家属谈话,告知第二次住院所交费用已用完,再不续囊就暮影响治疗。此时我的病情极其严重.顿临死[边缘,在授其痛苦的情况下,无力支付也不想吏冤枉钱.只好干2002年5月23日办珥7出院手续。出院后立即住进7衡永市第目医院,在医院治疗下。佯住生帝,但目前仍有8个伤口.瘗营、窦道迁延不愈,仍流脓不[page]

  止,邻近的器官、颧骨有破坏.还不断出现新的放线酋病灶结节。现要求。腔医院赔偿各粪经济损失388,977 6元.

  。腔医院辩称t张×x固左腮腺肌区肿物2个月,于2002年2月19日到我院就诊,同年2月21日八院治疗。经张×x的监护张。琵同意,同年2月27日垒臃下行左腮腺囊性肿物摘除术 左腮腺浅叶切除术 面神经解剖术。求中见肿物与周围组织粘连明显,面神经组织层姨不清;肿物实入赣々下方,破溃后有大量豆渣样内容物溢出,印行炎性肉芽组织刮腺。术中试围解剖面神经.固粘连解剖币清致其颊主与左下颉缘支各一小分支离断,遂行离断之面神经吻台。手术结束行负压引流。术后病理报告“软组织及小涎腺坏死性炎症,部分区域见非特异性肉芽肿样改变”。求后继续行抗感染治疗,切口愈合,同年3月8日出院。同年4月15日.张。。团左面部感染破溃一月采,再次入我院治疗,帮步诊断左腮腺嚼肌区赦线菌病。入院后积极抗缚染治疗并数次行l伤口脓液细菌培养a经征得张××监护人张x彩同意,4月23日再次为张××行盎倒腮腺嚼肌区感染灶搔刮术,术中做刮除物漳片检查见放线菌丝,左腮腺嚼肌区放线菌精诊断明确,术后继续蚍大量青霉素抗感染厦辅助其他治疗。张××同年5月24日出院。固放线菌病非嘴见病多发病,属特异性感染,治疗难度大且疗程长.又由于张。。机体抵抗力低下等综合因素,张××出现左面部多处感染伴伤口圩延不愈符合本病病理演变过程,张x×目前所表现的损害后果不帚我医院压疔过失所致,故不同意张x×的诉讼请求。

  经审理查明·2002年2月17日,张×x固··左腮腺肌区肿物2月泉“,到。腔医院就诊n张x x在2个月前出现左面颊肿蚺在当地县城医院应用青霉素抗麦治疗肿块消退,后又反复,改用先锋必、菌必浩等抗炎治疗,效果不佳。同年2月19日复查,同年2月21日入院治疗。经医院科内讨论,患者左腮腺嚼肌囊性肿物

  考虑鳃裂囊肿或皮样囊肿可能性大~完善手术前签字后,同年2月27日全麻下行左腮腺囊性肿特摘除术 左腮腺浅叶切除术 面神经解剖术。在左侧腮区作s形切口,翻开度瓣的过程中囊性肿物破溃,流出大量豆渣样物.立即行神经吻旨术。术后继续行抗感染治疗,术后病理报告坏死性炎症,部分区域见非特异性内芽肿样改变。同年3月8日出院,出院诊断左腮腺嚼肌区坏死性炎症。同年4月15日,张x×再次入琬.八院查体:左腮腺嚼肌区有“S”切口未完全愈合,表面皮肤多处感染破溃、局部炎性内芽组织及含有稀薄脓液的皮下脓腔.无面瘫表现。查脓血性分泌物未见硫磺颗粒,丰见放线茁丝。但医师考虑患者临床表现不同于一般性感染,

  考虑赦线菌捕,应用大荆量青霉素抗毙治疗,双氧水、盐水冲洗换药,请北大医院感染科医师会诊,会诊意见:1继续青霉索抗炎治疗.疗程4~6周;2继续涂片找放线菌丝及分泌物培养。同年4月23日行左侧腮腺嚼肌区感染灶刮除术。分泌物涂片见放线苗丝。明确诊断为:左腮腺嚼肌区被线菌病。术后先后应用青霉

  素、阿奠西林、甲硝唑抗炎治疗及冲洗换药。同年5月9日左面颊黏膜腮腺导管开口处硬结,穿刺出淡黄色液体。同年5月24日患者出院,出院时左面颊部及领下有两个脓腔.与外界相通。本院委托北京市海淀区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张××对此不服,申请北京医学会再次鉴定,北京医学会组织

  鉴定后,鉴定结论为:“1北京大学口腔医院依据张××左腮腺嚼肌区肿物两月,应用青霉素无效的病史,查俸:左腮腺嚼肌区可见一10em×8cm大小肿物,表面皮肤轻度充血.触诊可及波动感,触痛明显,CT报告:左腮腺嚼肌区可见囊实性占位,韧诊为左腮腺嚼肌区肿物.符台临床诊断思路。2患者第一次住院时,医院在对其左腮腺嚼肌区肿糌抗炎治疗及局部穿剌的基础上,选择左腮臁嚼区肿物摘除术手术治疗方法.有手术适应症,符合治疗原则,求后病理报告左腮腺嚼肌区软组绍及小埏坏死性炎疰.部分区域见非特异性内芽肿样改变。医院未作出左腮腺嚼肌区放线菌症的诊断属于误沙。3患者第二次住院时,医院依据息者的病史、拄牧、体征及第一次手术的病理报告结果,诊断为左腮腺嚼肌区放线酋症是正确的。在对该病应用抗生素无效时.行左腮腺嚼肌区放线菌病肉芽蛆织刮脒术来违反诊疗常规。4放线茸痛属条件致病菌疴.病程慢性、迁延、顽固,随着抗生素的广迂应用.此病越来越少尤其在我国城市地区属少见痫。丰倒患者首次在口腔匡院住院时.病程已两月余,由于病情不典型,无特征又缺乏扳状硬结等典型的临床表现,给医生确诊造成困难.医院虽然早期存在误诊,但在谚治过程中逐渐修正诊断是符合诊疗常规的。5由于该病慢性、j于延及青霉素耐药等因素,控制病情难度大。综观谚院在对张。x的诊治过程中未应用与艘线菌病相违背的治疗方法和药物。患者目前面部以左侧为主的多齄癌菅,并非是医院误诊的医疗过失行为所致·而是患者自身腮腺嚼肌区赦线菌病发生发展的结果。与医院的医疗行为无因果关系。6依据国务院第315号令《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章第二条的规定,本例不属于医院事故。,,上述事实有双方当事人陈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病历材料等证据材料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张××在左腮腺嚼肌区肿物两月,应用青霉素无效的隋况下,选择到口腔医院进行治疗,双方形成“治疗口腔疾病寿目的的医患关系。虽然目前张x×在医院治疗后出现7面部留有疤痕等损害特征,但是否因医院医疗行为造成该损害是确定医院承担民事责任的关键问题。患者虽然到医脘治疗目的是为了恢复身体健康,达到最佳的身体状志,但由于疾病的自然发展与转化、表现症状的多样性、痛^体质差异、疾病所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过程中为取得治疗教果采取某些治疗手段所具有的侵袭性等原团,^粪目前的科学水平尚不足阻使每一患者都宴现上进镕!

  愿望。应当指出患者固自身的疾病原因而存在生命健康方面的风险.其在选择医院后并不意味着其生命健康的风险转移培访医院,而自己币承担任何后果。击律仅要求医院就末恩义务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即使在患者发生死亡伤残、疾病严重、身体损害的情况下.法院亦应查明医院是否尽到注意义务、行为有无过错、损害程度、过错与损害之阉的因果关系以确定责任。[page]

  目医疗行为所具有的专业陛,只有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才能够对医疗行为是否存在事故、缺陷、过失等进行判断,故本院委托医学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在鉴定机构及其鉴定人员具备相关鉴定资格.且未能证明鉴定程序违法或鉴定结论有缺陷的情况下.本院认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具有证明力。从鉴定结论分析,医院初诊及第一次住院治疗正确,手术有适应症,在早期治疗过程中存在误诊,第二次住院诊断治疗正确,并在诊治过程中逐渐修正诊断.患者目前的症状与医疗行为无因果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口腔医

  院早期诊断时存在误诊H趣,但是考虑到“张××的病程慢性、迁廷、顽固.瞳着抗生素的广泛应用.此病越来越少 尤其在我国城市地莲属一p见痛”,其说明访府在城市范围较罕见,并且由于

  “病情不典型,无特征又缺乏板状硬结等典型曲临床表现,给医生确诊造成团难”。且口腔医院在诊治过程中逐渐修正诊断,虽然患者存在疾病慢性、迁延及青霉素耐药荨目素,控制病持难度大,但口腔医院对张×x的诊治过程中未应用与放线菌病相违背的治疗方法和药物,患者目前面部以左侧为主的多处瘘菅.并非是医院误诊的医疗过失行为所致.而是患者自身腮腺嚼肌区赦线菌病发生发展的结果。在张x x并无其他证据证明口腔医院应最担赔偿责任的情况下.本院认为张×x所主张赔偿的损害与口腔医院医疗行为无因果关系,虽然口腔医院存在谩诊行为,但已在治疗过程中进行了修正,落误诊行为并未导致损害结果的发生,故本院对张x x要求0腔医院赔偿各类经济损失388,977 6元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综上昕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口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张××要求北京大学口腔医院赔偿388977 6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344元,由张××负担,已交纳。

  鉴定费6500元,由张××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干判冼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丰,交纳上诉案件受理黉八干三百日十日元,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A民法院。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不壹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分析与指引:

  (--)当事人诉讼技巧分析——医疗机构如何进行免责抗辩

  在民事诉讼中,医疗机构可从四个方面进行免责抗辩

  1法定免责。根据《跃疗事故处理条例》第33条规定舶6种情况:(I)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患者雄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F,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4)无过错输血

  造成不良后果的; (5)尉患方原因延误渗疗导致不良后果的:(6)因不可抗力造成币受后果的.

  2过错与损害无因果关系的免责。即虽然医疗行为存在过错,但是其过错并不导致损害结果的发生,故而不构戚侵权,也不承担民事责任。

  3容许性危险免责。即为实施某种有益于民事主体目的的行为,虽然性质上吉有侵害合法权益的危险,但该危险被认为是适当的,就认定浚行为不具有违法性,并不承担民事责任。如无法取得患者家属同意,但为挽救患者生命而实施的截肢、蜘除器官等y-术-还有如非典期间采取的特殊隔离治疗手殷。

  4风险治疗的患者知情同意免责,因为在当前的医疔水平F里三量E疗目权损害%*女型m*挽 3l’某些治疗伴随风险发生.该风险是无法避免的,这要求医院履行充分的说明义务,而患者在知情同意后,医疗机构对正常治疗过程中出现的患者人身损害不承担民事责任。

  (二)本案涉及法律问题分析——判断医疗机构注意义务时应考虑的因素

  医疗机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过失是其不可或缺的要件之一.而医疗过失是指医疗机构在宴施诊疗行为的过程中是否违反客观注意义务,故而判断医疗过失存在与否的标准就是医疗机构的注意义务。法官判断医疗过失是否存在,主要在于判断医疗机构是古履行了注意义务,即医疗机构在诊断、治疗、护理、告知等各个具体医疗话动中都尽到了注意义务,这种注意义务符台对属于专家的医务人员的要求。这种注意义务的判断 方面体现在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舒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之中,另一方面则

  来源于人们日常生活经验的判断,除此之外更易使法官果信的还有

  医疗同行专家的判断分析,这通常体现在医疗箍定分析中.

  医疗机构受技术水平、设备环境、人员素质、地区差异等限制而体现出不同的医疗水平,即使在同一医疗机构巾因医生经验不同,治疗疾病的紧急性,患者自身体质差异也可能产生不同的治疗效果,故而从现宴角度分析,对挂意义务的判断本身电因时国事而有不同的标准。

  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对注意义务的判断主要考虑以下几方面的因素:

  1医疗水准。医疗水准可分为“学术上的医疗水准”和“实践中的医疗水准”,前者为研究水准为学术界所认可,后者为经验水准,属普遍实施的技术,注意义务的基准应当以实践巾的医疗水准为依据。

  2医疗专门陛因素。因为现代社会的分丁需求,医疗各专业之间的知识技术不相同,很难要求不同专业就某一专业问题具备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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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快递东西损坏了的,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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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东台乡村合作医疗,再妇幼保健医院费用报销吗
你好,若是个人缴纳医疗保险的,应该到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劳动保障局)进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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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盐都农村合作医疗,妇幼保健院报销吗?
医疗保险有以下几种: 1、社会医疗保险; 2、住院保险; 3、手术医疗险; 4、重大疾病医疗险。具体情况可咨询社保局。
钦州妇幼保健院农村医疗报销多少
报销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
农村医疗在妇幼保健院可以报销吗
法律分析: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1、门诊补偿;2、住院补偿;3、大病补偿;提醒注意: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
我儿媳在县妇幼保健院生孩子时死亡,产前十次检查和住院检查均正常,结果孩子死亡,问问这不是医疗事故吗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
工作内容和薪水不变,我能拒绝吗?
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
帮别人贷款怎么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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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免责条款
交通事故理赔诉讼怎么赔付,两辆电瓶车相撞
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如何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1、携带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去法院起诉;2、法院立案并受理;3、法院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4、当事人履行判决规定的赔偿
我被骗了20元。怎样才能回来?
这种情况请立即报警,及时提供相关线索协助公安机关追回被骗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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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逆行。怎样划分责任?
逆行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按照双方情况承担责任,例如另一方没有过错行为的,逆行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我的医保卡被人开过精神病人药物现在显示自己有精神病史要怎么处理啊?
处理医保卡滥用购药问题,常见方式包括:报警,追究滥用者的法律责任;联系医保机构,更正记录并防止进一步滥用;若涉及个人信息泄露,可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选择处理方
担保人如何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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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系鞋带时他从我头上跨过去,我站起来时他的腿恰好在我头上,我的头把他顶倒了,他受伤了,我有责任吗?
责任判定需结合具体情况。如你无过错,可收集证据证明自身清白;如有过失,可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诉诸法律,法院将依据双方证据及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您好,我只是想测一下网贷额度他却直接下款了,两千块钱七天以后要还3000多
如果您不同意网贷平台的下款,应立即与平台联系,明确表达拒绝接受贷款的意愿,并要求平台取消该笔贷款。同时,保留与平台的沟通记录和贷款协议等相关证据,以备后续处理可
我在吃里面交了一个月住宿费住了10天其他的钱能不能退给我
针对退住宿费的问题,常见的处理方式有与酒店协商退房退款,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权。选择哪种方式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是否签订书面合同、是否有证据证明酒店违约等。建议先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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