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

更新时间:2019-07-31 23:34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案例介绍:原告胡某和被告刘某都是某公司职员,两人住同一个宿舍。因工作需要,公司委派胡某去一驻外办事处工作。胡某临行前,将自己的一台36CM的电视机委托给刘某保管和使用。三个月后,胡某告知刘某电视机可以适当价格卖掉。刘某妹夫张某

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
  案例介绍:原告胡某和被告刘某都是某公司职员,两人住同一个宿舍。因工作需要,公司委派胡某去一驻外办事处工作。胡某临行前,将自己的一台36CM的电视机委托给刘某保管和使用。三个月后,胡某告知刘某电视机可以适当价格卖掉。刘某妹夫张某得知此事,表示想买下这台彩电。两人经过商议,刘某打电话告诉胡某彩电显像管出了毛病,图像不清,胡某答复可以降低价格卖掉。于是刘某以400元的低价将彩电卖给了张某。胡某返回后,知道了买卖彩电的真相,便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张某、刘某之间买卖彩电的行为无效,并要求张某返还彩电。法院判决:被告刘某与张某买卖彩电的行为无效;两被告之间的行为是属于和第三人恶意串通的无效民事行为;张某应自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彩电给胡某。
  法律常识:代理权的行使必须以能够达到被代理人所希望的法律后果或者客观上符合被代理人的利益为目的,如果代理人行使代理权时,不够谨慎和勤勉,疏忽大意,甚至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这种有损被代理人利益的民事行为就属于代理权的滥用。构成代理权的滥用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代理人有代理权,这是滥用代理权的前提;(2)代理人已经实施了代理行为;(3)代理人行为违背代理权的设定宗旨和基本行为准则;(4)代理人的行为有损被代理人
的利益。 
  法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66条第3款规定:“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效力。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应采取什么措施?
恶意串通,是指在买卖活动中,双方以损害他人利益为目的,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具体表现为:串通掩盖事实真相,在应价过程中串通一气,有意压价,损害委托人的利益
律师解答动态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3分钟前
国徽是国家象征和标志,有庄重性和严肃性,不可以随意拟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规定,不得损害国徽
徐婕律师
徐婕律师
4分钟前
你好,你有身份证吗?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可以查看户口本和出生证明,上面有身份证号码。
徐婕律师
徐婕律师
7分钟前
你好,要咨询哪方面问题?情况是怎样的?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8分钟前
门口摆花绿植被举报挡路,得先确认是否真影响通行。若确实挡路,应尽快把绿植挪到不阻碍通行的地方。之后摆
叶斌律师
叶斌律师
13分钟前
律师会见看押人员收费通常按次计算,具体费用因地区和案件复杂度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律所获取准确报价。
杜小强律师
杜小强律师
15分钟前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可能还需要结合案情具体细节才能判断。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19分钟前
公司以造成损失为由不结算工资不合法,工作了就该支付报酬。你可先和公司协商,明确你已按规定付出劳动,要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