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承租人应按什么期限支付租金?

更新时间:2019-08-18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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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答:支付租金是承租人的首要义务,依《合同法》第226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如果当事人之间就支付租金条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达成补充协议,达不成协议的可以按照租赁合同的其他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如


   答:支付租金是承租人的首要义务,依《合同法》第226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如果当事人之间就支付租金条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达成补充协议,达不成协议的可以按照租赁合同的其他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仍然不能确定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但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承租人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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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不履行协议,延迟支付租金。
在房屋房屋租赁中,承租人违约不履行合同的义务或者违反了合同的约定,就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当事人遇到违约,可以与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进行起诉。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如果符合法律规定、遇到不可抗力、当事人协商一致等,当事人双方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租户不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房租,我应该怎么办?
房屋租赁中,承租人违约的,如果租赁合同中有约定违约责任的,按合同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如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咨询一下承租人没有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是否合理,解除租赁合同以后,是否应该支付
承租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按合同约定要求其支付未付租金,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