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解除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根据来信分析,该租赁合同的解除是由于你的违约行为导致的,且你们对合同解除后,装修物如何处理并未约定,因此你无权向出租人要求赔偿装修损失。但是若业主同意利用该装修,则其应当给予你相应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