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融资租赁关系中,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出租人,还是交交付给承租人?

更新时间:2019-08-19 04:03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在融资租赁关系中,出卖人的对方当事人虽为出租人,但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承租人,此为约定的代出租人履行交付义务。这是因为,出卖人是由承租人选定的,租赁物是按照承租人的要求购买的,承租人是租赁物的占有、使用、收益人,并对租赁物了解,所以应当将标的物

        在融资租赁关系中,出卖人的对方当事人虽为出租人,但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承租人,此为约定的代出租人履行交付义务。这是因为,出卖人是由承租人选定的,租赁物是按照承租人的要求购买的,承租人是租赁物的占有、使用、收益人,并对租赁物了解,所以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承租人,由承租人接收,而不由出租人接收。出卖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标的物。出卖人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而不向出租人交付,且出租人不负迟延履行责任,这是融资租赁中的买卖部分与买卖合同的一项区别。出卖人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应当由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出卖人未按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为违约行为,应负违约责任。出卖人对交付的标的物负瑕疵担保责任。在融资租赁中,瑕疵担保责任不由出租人向承租人承担,而是由出卖人承担。
        在融资租赁中,承租人虽不是租赁物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但因租赁物的直接受领人是承租人而非出租人,就这一点来看,承租人有如买受人的地位,因此,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和义务。承租人的该种权利和义务主要是指接受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并就标的物的瑕疵向出卖人请求瑕疵担保责任。接受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既是承租人的权利也是承租人的义务。作为义务,承租人应当按时接受标的物,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接受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迟延履行的责任;作为权利,承租人有权接受标的物,出卖人不得拒绝将标的物交付给承租人。承租人不仅有权接受标的物,而且在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时,承租人有权直接向出卖人索赔。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被骗签了融资租赁,怎样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1. 当发现自己被骗签合同时,首先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协商,尝试解除合同。 2. 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被骗签合同的一方可以主张权利,以签合同时存在欺诈为由,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租赁融资是直接融资还是间接融资
你好,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区别主要在于融资过程中资金的需求者与资金的供给者是否直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直接融资主要指资本市场融资,通过发行股票、出让股权融资。间接融资主要指通过银行融资,包括民间借贷,本质上是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多了银行这一环节,所以称为间接
律师解答动态
相关文书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