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公证

更新时间:2019-08-16 11:27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近几年,办理房产赠与公证的数量大幅度上升,但在实践中,对房产赠与公证的方式意见不一,对房产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存在着不同的认识。律师拟就此等问题谈些粗浅的看法。实践中,房产赠与公证的方式,...

  近几年,办理房产赠与公证的数量大幅度上升,但在实践中,对房产赠与公证的方式意见不一,对房产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存在着不同的认识。律师拟就此等问题谈些粗浅的看法。

  实践中,房产赠与公证的方式,通常有两种,一种是证明房产赠与人单方制定的赠与书的真实、合法;另一种是证明赠与双方达成协议的真实、合法。且第一种方式居多,其理由是:赠与是实践性法律行为,受赠人接受、利用房产的行为即视为接受赠与,房产赠与合同就成立,而无须再做其他意思表示,故房产赠与公证只要证明房产赠与人单方制成的赠与书真实、合法即可。对此观点,律师不敢苟同。

  第一,从有关民法原理看,赠与是一种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愿将自己所有的财产无偿地给予对方当事人所有,对方当事人也表示接受的法律行为。给予财产的一方叫赠与人,接受财产的一方叫受赠人。赠与是双方法律行为。同时也是实践性法律行为,也就是说,赠与除了赠与人有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给予他人所有的意思表示,他人有同意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外,还要交付实物才能成立。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在赠与中,第一步是赠与关系,第二步才是实物交付,赠与人表示将自己所有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这一意思表示是首要的,是前提条件,只有在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才有可能进行实物交付,否则,无赠与人、受赠人的意思表示,或仅有赠与人的赠与表示而无受赠人接受赠与的表示,赠与人要将自己所有的财产交付给受赠人也就无从谈起。一言以蔽之,赠与的双方法律行为特征相对其实践性法律行为特征来说是前提、是基础,决定办理房产赠与公证方式的因素,是赠与的双方法律行为特征而不是实践性法律行为特征。

  第二,根据我国《契税暂行条例》第3条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赠与人虽未把房屋实际交付受赠人使用、营业,但有赠与协议,并办理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应当认为房屋产权已经转移,赠与已经成立,这就说明,在其他条件合乎规定的情况下,房屋交付与否,并不影响赠与行为的成立,换句话说,赠与的实践性法律行为特征对于房产赠与行为成立与否并不起决定作用。

  第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规定,房产赠与行为的成立,一般情况下,以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过户手续为准;特殊情况下,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也应有书面赠与合同,并实际交付房屋,赠与方算成立。据此,可得出这样的结论:书面赠与合同是房产赠与成立的必要条件之一。与此相适应,公证处在办理房产赠与公证时应采取证明赠与合同的真实、合法的方式。

  第四,从另一个角度看,如果房产赠与公证采取证明房产赠与人单方制成的赠与书的真实、合法的公证方式,而不管受赠人有无接受赠与的表示,那么,在房产受赠人不同意接受赠与的情况下,原来的赠与公证也就没有必要,赠与公证书也就失去实际意义。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关于房产赠与和公证的问题
有什么问题可以详细的把问题直接说一下。
房产赠予需要公证吗
赠与合同的生效并不以公证为要件,并非一定要公证。但是,如果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公证,是意思自治行为,法律并不禁止
房屋赠予需要公证吗?
你好,房屋赠予不一定需要公证的
相关知识推荐
问题没解决?立即咨询律师
平台保障
优选律师
快速响应
#3分钟内获得解答
去咨询
没有想要的解答?推荐咨询本地专业律师
平台律师团
已服务 9.9万人
响应 2分钟内
7x24小时在线服务
针对性解决方案
咨询我
律师解答动态
你好,你想问的法律问题,我们能帮你解决
邓立庆律师
邓立庆律师
25分钟前
有相关法律问题可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上的服务
你好,请问对方和你什么关系?被骗金额多少?
邓立庆律师
邓立庆律师
46分钟前
有相关法律问题可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上的服务
可以是劳动裁,可以仲裁。我建议你去劳动仲裁吧,去劳动仲裁,然后制裁。
这个不好弄,不好弄,这个一般来说,你是要还的,是要还这个钱的,只能问你协商协商。
我也要提问
相关文书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