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受托与另行委托
更新时间:2019-08-30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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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共同受托是指受托人一方为两人以上,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情形。它与另行委托的区别在于,另行委托是将同一委托事务通过两个以上委托合同委托给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存在着多个委托合同关系;而共同委托是将同一委托事务在一个委托合同中委托给两个以上的受托人,这里只是存
共同受托是指受托人一方为两人以上,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情形。它与另行委托的区别在于,另行委托是将同一委托事务通过两个以上委托合同委托给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存在着多个委托合同关系;而共同委托是将同一委托事务在一个委托合同中委托给两个以上的受托人,这里只是存在着一个委托关系,不过委托关系的一方为复数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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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与受托人为共同被告
法律分析: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如下:受托人(又称受委托人或被委托人)是指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指示从事相应的民、商事活动或者诉讼、仲裁活动的人。被委托人在委托人授权的权限内从事的民事、商事法律行为对委托人生效。
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