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互易合同的概念和种类
互易合同又称以物换物合同、易货贸易或易货交易合同,是当事人双方约定以货币以外的财物进行交换的合同。
互易合同可分为单纯互易与价值互易。单纯互易是指当事人双方并不考虑给付对方的标的物的价值。价值互易是指当事人双方以标的物的价值为标准互换标的物。
二、互易合同的成立与效力
在现代法上,互易合同为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
互易合同一经成立生效,其效力准用买卖合同效力的规定。互易合同当事人主要有以下义务:
第一,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对方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
第二,当事人相互对其应交付的标的物负担保责任;
第三,当事人间的互易为补足价款互易的,负补足价款的一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补足应交的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