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付款条件有哪些,如何办理分期付款
更新时间:2020-11-07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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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分期付款,其实实际上乃一种卖方给卖方所提供的贷款行为,卖方就是债权人,而买方就是债务人,分开付款在房地产行业是比较常见的一种行为,因此备受公民所关注,那么,分期付款条件有哪些,如何办理分期付款?下面让找法网小编为当事人介绍一下吧!
一、分期付款条件有哪些,如何办理分期付款
1.单笔的透支额度超过银行规定的下限,消费后即可向银行申请分期付款,方法有打银行客服电话申请、登录银行网站上申请、持银行卡和身份证到柜台申请都可以,如果商家支持分期,就不用自己申请了。还可以用账单分期付款,也就是等账单出来之后向银行申请分期付款。
2.分期付款大多用在一些生产周期长、成本费用高的产品交易上。如成套设备、大型交通工具、重型机械设备等产品的出口。分期付款的做法是在进出口合同签订后,进口人先交付一小部分货款作为订金给出口人,其余大部分货款在产品部分或全部生产完毕装船付运后,或在货到安装、试车、投入以及质量保证期满时分期偿付。
3.买卖双方在成交时签订契约,买方对所购买的商品和劳务在一定时期内分期向卖方交付货款。每次交付货款的日期和金额均事先在契约中写明。

二、分期付款的行为特点
分期付款的做法是在进出口合同签订后,进口人先交付一小部分货款作为订金给出口人,其余大部分货款在产品部分或全部生产完毕装船付运后,或在货到安装、试车、投入以及质量保证期满时分期偿付。
买卖双方在成交时签订契约,买方对所购买的商品和劳务在一定时期内分期向卖方交付货款。每次交付货款的日期和金额均事先在契约中写明。
三、分期付款的法律规定
第六百三十四条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以上是一篇关于“分期付款条件有哪些,如何办理分期付款”方面的文章的介绍。对于分期付款所诱发的纠纷问题,建议当事人有必要认真对待,倘若有需要的话,敬请咨询找法网的律师!借助律师的专业知识,为自己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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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规定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的起诉条件?
分期付款买卖中诉讼时效如何确定
在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出卖人行使诉权的时效期间应从买受人首次未到期价款之日起计算,适用普通时效期间。若出卖人向买受人提出请求,或者买受人继续履行付款义务且未特别约定其为本期之清偿的,视为对前一期付款义务的履行,诉讼时效中断。
此外,若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若出卖人选择解除合同,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如何规定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的起诉条件
分期付款买卖中诉讼时效如何确定
在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出卖人行使诉权的时效期间应从买受人首次未到期价款之日起计算,适用普通时效期间。若出卖人向买受人提出请求,或者买受人继续履行付款义务且未特别约定其为本期之清偿的,视为对前一期付款义务的履行,诉讼时效中断。
此外,若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若出卖人选择解除合同,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