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更新时间:2019-08-13 17:0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是指买受人将其应当交付的合同总价款,按照一定的期限分批支付给出卖人的买卖合同。(一)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交付规范从我国《合同法》第167条的规定来看,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是指买受人将其应当交付的合同总价款,按照一定的期限分批支付给出卖人的买卖合同。

  (一)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交付规范

  从我国《合同法》第167条的规定来看,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既包括动产,也包括不动产。对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交付形式,与一般买卖合同的确定方式相同。而对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交付时间,《合同法》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在通常情况下,出卖人应于买受人交付第一次价款的同时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对此,结合我国《合同法》关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规定的精神来看,出卖人也应于买受人交付第一次价款的同时交付标的物。除非当事人有特别约定。

  (二)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确定规范

  依《民法通则》第72条的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法》第133条则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对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应从何时起转移,在实践中还有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在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所有权的转移首先应从当事人的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应从价款全部支付完毕时转移。

  第二种观点认为,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成立后,出卖人应按合同规定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直接占有,但并不必须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标的物的所有权是否转移,由双方自行协商。第三种观点认为,分期付款买卖不影响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买受人取得标的物时即取得其所有权。第四种观点认为,在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除法律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出卖标的物所有权自出卖人交付时起转移给买受人。第五种观点则认为,无论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有无所有权保留的约定,应推定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付清全部价款同时转移给买受人。

  结合我国《合同法》、《民法通则》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标的物转移的时间确定,可以按以下原则处理:

  1.法律对所有权的转移有明确规定的,应当按法律的规定认定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如法律规定不动产所有权自登记之日起转移,所以商品房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即房产的所有权应自办理房产所有权登记之时转移。部分动产如机动车、船舶等交通工具的所有权也自登记过户之日起转移。

  2.法律对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没有规定的,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对所有权的转移时间自行约定,如果当事人约定标的物并不在交付之时转移的,则依其约定,如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所有权保留是指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在出卖人交货后,只有当买受人充分履行付款义务时,标的物的所有权才转移到买受人手中;在此之前,出卖人将一直保留对标的物的所有权,并在买受人不履行付款义务时,出卖人有追索标的物的权利)。

  3.法律没有对标的物所有权的保留作出明确规定,当事人也没有作出特别约定的,标的物的所有权自出卖人交付给买受人之时转移给买受人。

  (三)因买受人违约而产生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的审理规范

  在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由于买受人系分期付款,所以,出卖人难免有收不回买卖合同价款的可能,而且因买受人的不同,这种风险的出现几率也会有所不同。因此,对于买受人的这种违约的危险,出卖人会想尽办法加以避免,其中,约定期限利益的丧失条款或者合同解除条款,则是出卖人在买受人违约时所采取的救济方法,也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买受人违约时的责任承担的特殊形式。

  1.期限利益丧失条款的适用规范。所谓期限利益丧失条款,是指买受人迟延支付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价款达到法律规定的程度时,出卖人有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剩余的全部价款,买受人将丧失其在分期付款买卖中的期限利益。期限利益条款是为了保障出卖人能够收回全部价款而设的防范措施性质的条款,也是买受人违约时出卖人所采取的救济手段。但该种措施如果被出卖人滥用,则会损害买受人的利益。因此,各国法律对期限利益丧失条款均加以一定的限制。我国《合同法》第167条第1款规定,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对出卖人请求提前支付全部价款的特别约定的上述限制,属于法律的强行性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不得限制、排队或者违反这些限制,否则可以认定为无效条款。但是,需要指出,并非只要当事人的约定与上述规定不一致时就会导致合同无效,法律作出这样的规定,其目的主要是为了保护买受人的利益,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约定对保护买受人利益更为有利,则不属于违反法律规定。

  2.合同解除条款的适用规范。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解除条款,又称为失权条款,是指在买受人违约时,出卖人可以解除分期付款买卖合同,而取回标的物的条款。我国《合同法》第167 条第1款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解除合同。对于出卖人解除权的行使,应按《合同法》此条规定的限制条件认定。即买受人未支付的价款达到价款总金额的五分之一时,出卖人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虽然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但该约定的条件不应低于法律规定的标准,否则,不利于对买受人的利益进行保护。另外,不论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是否约定了所有权保留条款,出卖人均在法律规定情形出现时有权解除合同,否则不利于保护出卖人的利益。且我国《合同法》并未要求出卖人在解除合同前对买受人先实施付款催告程序,这是对出卖人权利的保护,即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已经达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则构成了对出卖人权利的极大侵害,法律允许出卖人不经催告而径行解除合同,完全是合情合理的。

  在因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达到法律规定数额时,出卖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因被解除,则买受人因合同而取得的标的物应当返还给出卖人,即产生恢复原状的效果。出卖人也应当将已经收取的价款返还给买受人。但是,出于对出卖人利益保护的需要,我国《合同法》第167条第2款规定,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也就是说,在一般情况下,因买受人原因而由出卖人解除合同时,出卖人可以向买受人请求从应当返还的价款中支付或者抵扣一定的金额,作为该标的物的使用费。而对于该标的物的使用费的具体金额如何确定,《合同法》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对此种"使用费"的计算,可以比照租金来确定,即按买受人使用标的物的期限及单位时间的同类标的物的租金来计算,在使用费确定后,使用费低于买受人已交付的价款的,出卖人应依"扣减法"即扣除已经交付的价款中的使用费,将剩余的部分返还给买受人;如果使用费高于已经支付的价款的,则出卖人还可以请求买受人补足使用费。[page]

  另外,在出卖人因买受人违约而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出卖人除了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标的物的使用费外,还可以要求买受人给付赔偿金或者违约金。其中违约金应以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为承担的原则。而对于出卖人的损失,则既包括积极损失,也应包括可得利益的损失。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合同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20092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买卖合同解除 分期付款
买卖合同的解除有以下几种方式: 1、协议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
分期付款合同设备买卖合同
根据具体约定处理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解除权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解除权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分期付款 付息买卖合同
如果你们双方都接受分期付款这种付款方式就合法有效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和买卖合同区别
你的具体情况是什么可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合同的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小心这些无效条款  买卖双方在订立分期付款合同时要充分考虑交易风险、双方的商业信用,在订立违约条款时特别要注意不得与现行法律相抵触,否则存在条款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根据意思自治原则,约定先于法定。。其约定是有效的,至于您说的解决方案,建议联系我们,我们会想办法帮您解决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案
我想看看我的有没有贷款
分期付款买车利息大概是多少
分期付款买车利息大概是多少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收到货不付款怎么办
收到货不付款怎么办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房产买卖合同的效力判定标准是什么
判定房产买卖合同效力需综合考量。确认行为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核查双方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无欺诈,审视合同条款是否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以确保合同合法有效。
买卖合同一审驳回怎么处理
买卖合同一审驳回可上诉或接受。上诉需准备上诉状,列明上诉理由,提交至上级法院。如接受判决,则履行相应义务或寻求其他解决方式。具体操作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我想写一份关于房屋买卖合同
如果房屋买卖合同中遗漏了关键信息,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产生纠纷甚至合同无效。例如,如果遗漏了房屋价格或支付方式,双方可能会就价格或支付方式产生争议。因此,在
买电动车分期付款怎么一次性还完
买电动车分期付款怎么一次性还完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约定过低能否调整
可以调整。具体操作:1. 双方协商,重新约定违约金;2. 协商不成,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3. 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裁决。
分期付款纠纷应该怎么样办
分期付款纠纷应该怎么样办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我有一套扯迁安置房跟别人做的买卖合同对方没给钱,房子被对方住着,房子没有过户还在我名下,起诉法院已到
直接走法律途径,向当地的法院起诉,需要带上双方之前签订的合同到法院那边上诉,由法院出面强制办理过户,在法院判决下来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判决结果,法院或者直接向
房主欠银行钱过不了户现在房主找不到我们签的买卖合同还在房主手里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如果房主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你们可以要求房主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你们实际遭受的损失来确定
你好,小产权房买卖合同具体格式是什么呢
法律分析: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房屋的具体信息、价款及支付方式、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的方法等等。法律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