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技术咨询合同中受托方的行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做以下处理:
(1)受托方在接到委托方提交的技术资料和数据之日起超过约定期限不进行调查论证的,委托方有权依合同法之规定解除合同。受托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2)受托方迟延交付咨询报告和意见的,应当支付违约金。咨询报告和意见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当减收或者免收报酬。
(3)受托方不提交咨询报告和意见,或者所提交的咨询报告和意见水平低劣无参考价值的,应当返还报酬。因为受托方未尽义务,委托方订立合同的目的落空,受托方还应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另外,未经委托方同意,擅自引用,发表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背景材料、技术数据、咨询报告和意见或者提供给他人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发现委托方所提供的技术背景材料、技术数据,或者工作条件不合合同约定,但又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通知委托方补充修改而造成损失的,应当酌减或者免收报酬;受托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参与委托方决策并负责指导实施工作的,实施后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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