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法》354条规定,技术转让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按照互利的原则,在技术转让合同中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的分享办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在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之间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一方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其他各方无权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