款未收回、销毁借条的纠纷处理

更新时间:2019-08-18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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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童某为甘肃某地人,2004年童某向生意伙伴李某借款10万元,双方未约定还款的期限,童某向李某出具了借条。2005年前后,因为财务账目上的原因,两个人终止了生意上的合作,童某一次性偿还了借款,李某在拿回借款时向童某出具了收条,并承诺回去后立即销毁借条。但半年之

      童某为甘肃某地人,2004年童某向生意伙伴李某借款10万元,双方未约定还款的期限,童某向李某出具了借条。2005年前后,因为财务账目上的原因,两个人终止了生意上的合作,童某一次性偿还了借款,李某在拿回借款时向童某出具了收条,并承诺回去后立即销毁借条。但半年之后,李某持借条向童某要求还款,童某拿出李某的收据并坚持已经全部偿还了借款,没料李某趁童某不备吞下收条随后向法院起诉要求童某还款。在万般无奈之下,童某找到了家里当初李某打收条时的稿纸,发现李某当日书写收条时在第二页留有明显的痕迹,便向法院提交用以证明自己归还了借款。后法院委托外地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痕迹鉴定,恢复了李某当日书写的内容,后再做笔迹鉴定,最终确认了童某已经还款的事实。此案从案到结案近两年时间,耗费了童某大量时间精力。

      向他人借款时,出具借条(借据)是正常的、合理的。但因为私人之间的借款一般没有签订借款合同,双方只是口头约定还款的时间,借条(借据)上也常常只注明借款的数额,并不会写明还款的期限。所以借款往往不会一次性偿还,而是在出借人的多次催要下分批偿还。在此过程中,双方往往会因为催要借款而发生不愉快,关系恶化甚至断绝关系、互相仇恨。同时,在借款人偿还借款时,往往会因为出借人没有将借条带在身边,不能立即收回借条,也不能在借条上加注还款的情况。这样在借条(借据)没有销毁或收回的情况下,会给借款人埋下不可预知的隐患和风险,实践中出现过多起出借人在得到还款后,再次拿借条(借据)索要借款的情况。

      所以,在借款时向他人出具了借条(借据)的情况下,还款时一定要及时收回借条(借据),或者让出借人当面销毁借条;不能立即收回、销毁的,必须让出借人出具收条,写明还款情况,作为自己已经偿还借款的证据,以防止日后出具人以借条(借据)为依据重复索要。分次偿还等情况下无法收回、销毁的,应当在借条上注明还款数额、日期等,或者让出借人出具当期还款的收据,这样才能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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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时未打借条怎么收回来
首先,可以与对方沟通,协商补签借条;其次,借条不是唯一的借款凭证,借贷双方就借款沟通的短信记录、通话录音、银行转账凭证、邻里亲戚证明(证人证言)等证据也可以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形成证据链,证明双方确实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故意销毁借条构成什么犯罪
法律分析:故意撕毁欠条涉嫌触犯故意毁坏财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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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的欠钱跟你这边的征信信用是不成关联性的毕竟你也是具有一定的民事型为能家里的欠钱跟你这边的征信信用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8分钟前
一般来说,若担保合同无效,比如债权人与主贷人恶意串通骗取担保,担保人可不担责。还有,若债权人未在保证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9分钟前
借款一千每月还300利息,这利息明显过高。已还两千远超本金和合理利息。你可先和对方沟通,表明已还清款
可以的,可以的,目前是哪个地区被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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