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承揽合同案例
更新时间:2019-08-23 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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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案例]振兴铝合金门窗厂与安居建筑安装企业签立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合同规定:1.振兴铝合金门窗厂受安居建筑安装公司委托,负责加工总价值50万元的铝合金门窗,加工所需原材料由铝合金门窗厂提供。振兴铝合金门窗厂共收取加工费及原材料费30万元。2.振兴铝合金门
[案例]
振兴铝合金门窗厂与安居建筑安装企业签立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合同规定:
1.振兴铝合金门窗厂受安居建筑安装公司委托,负责加工总价值50万元的铝合金门窗,加工所需原材料由铝合金门窗厂提供。振兴铝合金门窗厂共收取加工费及原材料费30万元。
2.振兴铝合金门窗厂提供零配件,价值5万元。
该份合同振兴铝合金门窗厂交印花税(300000+50000)×0.5‰=175(元)
[分析]
由于合同签立不恰当,振兴铝合金门窗厂在不知不觉中多缴纳了税款。
我国印花税税法对加工承揽合同的计税依据有如下规定:
1.加工承揽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加工或承揽收入。如有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金额,可不并入计税依据;但受托方提供辅助材料的金额,则应并入计税余额。
2.加工承揽合同规定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若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应分别计税:加工费金额按加工承揽合同适用0.5‰税率计税;原材料金额按购销合同适用0.3‰税率计税,并按两项税额相加的金额贴花;若合同中未分别记载两项金额,而只有混记的总金额,则从高适用税率,应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适用0.5‰税率计税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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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承揽合同和承揽合同的区别
法律分析:二者的区别:
一、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二、加工合同是承揽人根据定作人要求的品种、数量、质量及规格等内容,使用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利用自己的设备、劳动为其加工特定的产品,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协议,加工合同是最为常见的承揽合同之一。
委托加工合同和加工承揽合同
委托加工合同属于承揽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主要有:承揽人的设备、技术和劳力,是否能完成委托加工的主要工作;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法定其他注意事项。
承揽合同和加工承揽合同
加工承揽合同的基本特征包括:
1、加工承揽合同的标的是完成一定的工作,并表现为一定的劳动成果;
2、加工承揽合同标的是具有特定性质的物,即特定物;
3、承揽方必须自己完成定作方交给的工作任务;
4、承揽方对定作方享有留置的权利;
5、承揽方在完成工作或交付工作成果以前,对一切风险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