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门面转让合同的法律问题
更新时间:2013-07-25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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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导读:门面转让合同已经签订之后,接下来就是转让方与受让方各自履行自己的义务、行使自己权利的时候了。但是,租售方在签订合同之后还是有些问题需要注意的。找法小编为您一一道来。租售方签订门面转让...
导读:门面转让合同已经签订之后,接下来就是转让方与受让方各自履行自己的义务、行使自己权利的时候了。但是,租售方在签订合同之后还是有些问题需要注意的。找法小编为您一一道来。
租售方签订门面转让合同之后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
一、在租售方未允许的情况下,租方不能私自将房屋使用性质改变,或改变房屋结构。
二、在签订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租方必须按要求把租金付清。
三、续租租赁期满,租售方如有意续租,则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二个月向甲方提出 书面申请。
四、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租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租售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 未定 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租售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经租售方书面通知,在限 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在租赁期内,未经租售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
五、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租赁方、租方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租赁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4)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 能继续履行的。
找法小编在这里提醒您:转让门面不符合约定的交接条件时,乙方有权拒绝交接,甲方应及时整改、修复,直至符合交接条件为止。并将视为甲方逾期交付门面,由甲方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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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转让合同签订问题
订立合同需注意什么
1、担保问题。
(1)保证。
(2)抵押。订立抵押条款,
(3)定金。一般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第一,定金使用要慎重,并不是所有合同都要使用定金;第二,定金数额应不超过合同标的的百分之二十;第三,支付定金一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接受定金一方违约,定金双倍返还。
2、预付款问题,预付款是一方当事人按合同约定,在合同签订后预先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
3、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问题。
(1)是选择仲裁解决还是诉讼解决。如果在合同中订立了有效的仲裁条款,那么发生纠纷时只能申请仲裁,不得向法院起诉;
(2)如果在合同中订立了法院管辖条款时,应注意选择的管辖法院必须是合同履行地、签订地、被告住所地、原告住所地及标的物所在地法院,并不得违背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的规定。
4、合同的签字盖章及有关手续问题。
(1)合同的签字盖章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第一,在签字盖章前,应对合同文本进行最后的审查把关。发现不合理之处,及时与对方协商修改,待修改后再签字盖章。第二,合同签字人应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由其代表人签字。第三,合同的盖章可以是单位公章,也可以是合同专用章,但不能加盖单位的内部职能科室的印章。
(2)合同的公证和鉴证。
5、合同的形式和内容问题。
(1)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的形式主要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在合同形式方面应注意,有的合同只有签订书面合同才有效。
(2)合同的内容。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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