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过户费用由卖房人承担,房屋产权过户是卖房人的法定义务,相应的费用也依法应由卖房人承担。因此,过户发生的费用,双方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按法定交纳。
1、个人所得税:普通住宅房屋成交总额的1%或利润部分×20%;非普通住宅 房屋成交总额的2%或利润部分×20%;
2、交易印花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0. 05%
3、土地出让金: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
4、营业税及附加税:普通住宅5年内:房屋成交总额×5.55% ;5年或5年以上:免征 ;非普通住宅5年内:房屋成交总额×5.55%;5年或5年以上:差额 ×5.55% ;
3、交易服务费: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房屋转让过户费一般谁出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过户发生的费用,双方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按法定交纳。。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