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房屋(私房)买卖合同
更新时间:2019-09-15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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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房房屋买卖合同协议书
私下签的房屋买卖协议可以有期限,双方自行决定即可。房屋买卖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写明双方和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与违约责任等。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私房房屋买卖合同协议书
房屋买卖合同以及买房协议书首先应当写明甲乙双方的具体个人信息;其次,写明该房产原归属于谁现出售给另一方;写明甲乙双方应当承诺的事项以及享有的权利义务,写明违约责任;最后,甲乙双方签字并写明时间
私房买卖合同协议书补充条款
依法成立的房屋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应明确写明需要补充的内容,同时该协议需要明确主合同即房屋买卖合同正文内容,或者采用将主合同作为附件的形式,最后交由双方签字确认,署明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