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贷款合同(一)
更新时间:2019-09-22 11: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订立合同双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基本建设贷款试行条例》和《基本建设贷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条例》、《细则》的规定,甲方为进行基本建设前期工作所需的资金,经乙方审查同意给予贷款,除共同遵守《条例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基本建设贷款试行条例》和《基本建设贷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条例》、《细则》的规定,甲方为进行基本建设前期工作所需的资金,经乙方审查同意给予贷款,除共同遵守《条例》、《细则》规定外,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书议定贷款方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限用于________项目的
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所需费用,不得移作他用。 第二条
贷款利息按年息百分之________计算,按年由乙方
通知甲方支付。 第三条 如贷款项目撤销,甲方应偿还贷款本息;
甲方无力偿还时,由甲方主管部门负责偿还。 第四条 甲方贷款项目初步设计批准后,再正式办理申请贷款手续(包括本
协议申请的前期工作费用),签订
贷款合同,本协议同时失效。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甲方主管部门执一份。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合同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