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类歧义的产生也同样是由于某个句子同时符合两种语法结构。特别是在汉语中,由于语法结构相对过于灵活,更是容易发生此类情况。
例如,“提供三套产品的技术标准”可以有不同理解。既可以理解为强调对象的“提供三套产品的技术标准”的技术标准,即产品可能有多套,只强调其中三套产品的技术标准,而不在于每种标准是什么数量;该句也可以理解为强调种类的“提供三套产品的技术标准”,即标准有产品、包装、说明等各方面的,而现在需要的只是关于产品的技术标准,并且要三套;该句还有一种理解方式,即理解为强调数量的“提供三套产品的技术标准”,也就是说产品的技术标准要提供三套,不太强调这三套是一样的还是不一样的。
此类歧义的原因来自于重读词的不同,因此要消除此类歧义,在了解了表达的真实意图后,只要调整语序或增加几个词汇即可作到。修改后的三个句子依次分别为:
“提供其中三套产品的技术标准”;
“提供三套产品方面的技术标准”;
“提供产品的技术标准三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