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还是劳务合同纠纷或是居间合同纠纷

更新时间:2019-07-22 12:5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原告阮某,男,1963年出生,汉族,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委托代理人唐宗文,广东江山宏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深圳市建控地盘监理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委托代理人上列原告诉被告居间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05年11月20日立案受理

  原告阮某,男,1963年出生,汉族,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

  委托代理人唐宗文,广东江山宏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深圳市建控地盘监理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

  上列原告诉被告居间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05年11月20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路来祥于2006年1月1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阮某及其委托代理人唐宗文、被告的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讼,2000年初,原告通过朋友关系获取深圳市中泰天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天)有“智泉苑”项目需要委托监理公司的信息后,与被告协商一致,由被告授权原告承接该项监理业务、被告支付原告相应的报酬。此后,原告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在原告的多次相商下,被告签订了监理合同。2000年8月29日,被告正式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授权原告为其代理人,签订智泉苑目建设监理合同补充协议。2000年9月18日,原告作为被告的代表与中泰天成公司签订了《智泉苑项目建设监理合同补充协议书》。2000年10月26日,原、被告签订一份《协议书》,约定了双方的责任和监理酬金分配及支付方式。原告完成了约定的相应工作,中泰天成公司已按监理合同的约定分3次支付了相应的监理费。但被告至今未能依约支付原告应得的监理酬金。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均未支付。据此,原告请求判令:1、被告给付监理酬金分成29862[157500X20%X(1—税率5.2%)]元;2、被告支付延期支付的万分之五计算,滞付天数自被告应付监理酬金的次日起计至2006年1月11日本案开庭时(按照中泰天成公司每次支付酬金的时间和金额分别计算天数),利息按照很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计算天数同滞纳金的计算(滞纳金和利息的计算详见原告提交的关于计算方法的说明)];3、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被告辩称,原、被告之间的纠纷是劳务纠纷,原告未按照合同约定为被告的工作提供实际的劳务,被告认为不应当支付原告劳务报酬,请求法庭依法裁决。

  经审理查明,原告与被告法定代表人系朋友关系,其与被告公司并不存在劳动关系。2000年9月18日,原告作为被告公司的代表与深圳市富宁达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宁达公司)签订《智泉苑项目建设监理合同补充协议书》,约定由被告对智泉苑项目全面履得监理职责。2000年10月26日,原、被告签订《协议书》,约定:被告对施工现场监理人员的工作以及工程质量、安全等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并负责施工阶段的监理指导工作;原告按监理合同内容履行全过程的监理工作,按合同中条款承担监理过程中的全部责任;总监理酬金25万元;被告收取20万元(比例为总监理酬金的80%),原告收取5万元(比例为20%);被告在收到监理款后五日内按“监理酬金的分配”比例以工资方式支付给原告,逾期支付的,每拖延一天即需要付逾期未付金额的0.5%的滞纳金,并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偿付利息.后富宁达公司向被告公司支付定金30000元,被告以工资的形式向原告支付酬金5688元(税后)。富宁达公司分别于2003年12月2日、2004年5月18日、2005年7月21日向被告支付了监理费157500元(每次52500元)。原告认为被告未支付其监理酬金分成遂向本院提起诉讼。

  另查,富宁达公司于2004年2月25日变更为中泰天成公司。

  本院认为,从原告提交的《智泉苑项目建设监理合同补充协议书》、《协议书》、《工资发放表》以及双方的陈述来看,可以确认原告作为中介方为被告提供媒介服务,介绍被告与深圳市中泰天成实业公司签订了监理合同书的事实。而原、被告之间的《协议书》则对监理酬金(即居间报酬)作出了约定,该约定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不违反相关规定,双方当事人均应遵照履行。因中泰天成公司已分别于2003年12月2日、2004年5月18日、2004年7月21日分三次(每次52500元)向被告支付了监理酬金157500元。而被告未按照约定在收款后5日内向原告支付报酬,依法应向原告支付并应按照约定向原告支付滞纳金。原告根据双方约定的分配比例计算出扣除税款后其应得的酬金29862[52500X20%X(1—5.2%)X3],计算方法具有事实根据和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对于原告主张的滞纳金,因双方在协议中已有约定,本院予以确认。对于原告主张的利息,因双方约定的滞纳金已超出利息损失的金额,故原告再行主张利息没有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综上所述,原告的诉讼请求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予支持。被告的答辩理由未提交有效证明,本院不予采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 被告深圳市建控地盘监理有限公司应向原告阮某支付居间报酬29862元;

  二、 被告深圳市建控地盘监理有限公司应向原告阮某延期支付上述款项的滞纳金{按每日万分之五计,其中9954元[52500X20%X(1—5.2%)]自2003年12月8日开始计算,9954元自2004年5月24日计算,9954元自2005年7月27日计算,均计至2006年1月11日止}。

  上述款项,被告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三、 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1869元,原告负担359元,被告负担1510元(原告已预交,被告已预交,被告应负担之数与上述款项一并支付给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应在递交上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向该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金额与本判决确定的一审案件受理费金额相同)。逾期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审 判 员 路来祥

  二00六年一月二十二日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合同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37043
在线咨询
引用法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转包
承包人在承接建筑工程后,征得发包人同意,可以将部分非主体工程转包给有资质的单位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包含哪些工程
承包建设工程产生纠纷可以直接起诉,但原则上应该先和发包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就到法院提起诉讼。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建筑劳务合同书怎么写
建筑劳务合同书怎么写
建筑工程劳务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 劳务合同纠纷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的原因:因资质问题而产生的纠纷。等等。预防: (一)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施工企业与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签定的劳务分包合同。 (二)总承包企业
建筑工程劳务合同生效条件
建筑工程劳务合同生效条件
建筑工程劳务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重庆
正在建设中的工程发生纠纷应当根据纠纷的性质、类型,采取适当的方式解决。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要看具体情况,建议当面咨询。
工程工期延误处罚规定
工程工期延误处罚规定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诉讼十分专业,建议你们及时委托律师,否则只能自己承担结果。
工程合同违约金的规定
工程合同违约金的规定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如果工人不在工作,谁来处理事故?
你好,什么事故,详述案情吧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被骗了,怎么拿回来
你好,建议双方协商处理
建设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建设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合同期间,合法吗?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申请辞职,需提前3日(试用期)或者提前30日(正式劳动关系)向用人单位书面提出申请。是否需支付违约金,需要根据劳动合同中是否明确约定有
监理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
监理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收到异地公安网赌专案询问通知书怎么办
是否有欠款,有的话建议尽快还
农作物被人误打草药
找县(市)农业局的农业执法大队,确认药害程度及面积;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测确认成分、含量。然后找销售商或厂家协调索赔,协调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农作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