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终止合同赔偿标准的确定在于赔偿范围的认定。
1、履行利益的损害赔偿。通常情况来讲违约方会向守约方支付一定价款用以替代可获得的履行利益。履行利益的损失一般是直接损失。
2、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这相当于知悉风险的存在但愿意承担风险的可能性。
3、可得利益的的损害赔偿。虽然不能精准计算出可得利益,但是可以做出一个大致的评估。
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的法律名词。
引起合同终止的原因有:
1、合同因当事人双方全面履行而消灭;
2、合同因情势发生变化,双方在不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条件下达成协议,终止合同;
3、合同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死亡而消灭;
4、合同因提存而消灭;
5、合同因混同而消灭;
6、合同因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而终止;
7、合同由于抵销而终止。解除合同也是合同终止的一种方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终止);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7)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单方终止合同赔偿标准根据受害人实际损失来确定,例如履行利益的损害赔偿、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等。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最新单方终止合同赔偿标准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