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担保请求权是在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情况下,抵押权人所享有的保全抵押权的一种权利;增担保请求权只能通过诉讼外请求的方式行使,增担保的种类包括保证、抵押权、质权;增担保请求权与物上代位权发生竞合时,抵押权人得择一行使;在增担保请求权不能实现时,抵押权人得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我国应当在现有立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增担保请求权制度。
抵押权是以抵押物的价值保障债权实现的一种担保物权,因此,在抵押权存续期间维持抵押物的价值对抵押权的实现极为重要。同时,抵押物处于抵押人的占有之下,抵押人的行为可能会导致抵押物价值的减少。此外,抵押人以外的原因也有可能导致抵押物价值的减少。为维持抵押物的价值,保障抵押权的实现,法律规定了许多救济措施,增担保请求权就是其中的一种。
关于增担保请求权的性质,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理解:
1.增担保请求权是抵押权的一种保全方式
2.增担保请求权是抵押权人的一项权利
3.抵押人提供的增担保是一种独立的担保
4.增担保请求权与物上代位权可发生竞合
编辑点评:增担保又称为代担保,是指在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人所提供的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增担保请求权是法律为补救抵押物价值减少而设立的一项法律制度 ,目前我国没有采用这一称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