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的权利范围,许可合同可以分为:
①独占许可,即只有被许可方有权在规定地域内利用许可对象从事制造、使用和销售活动。许可方和任何第三方都不能享有这方面的权利。
②排他许可,即被许可方有权在规定地域内利用许可对象从事制造、使用和销售活动,许可方保留这方面的权利,任何第三方不能享有这方面的权利。
③普通许可,即被许可方有权在规定地域内利用许可对象从事制造、使用和销售活动,许可方保留这方面的权利,同时也有权授予任何第三方以此项权利。
根据被许可方是否有权将获得的技术进行再转让,许可合同又可分为:
①可转让许可合同,即被许可方有权允许第三方在规定地域内使用其获得的被许可对象,这种许可合同同时是普通许可合同。
②不可转让许可合同,即被许可方无权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其获得的被许可对象。此外,还有交换许可合同,即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平等互惠的基础上,相互交换价值相当的技术,彼此不支付使用费。